招标评标结果公示
招标编号:SZZX-******SZ-********1
一、招标概况
<****年城区市政公用设施修缮项目>于 <****年**月**日>在咸宁市招投标交易平台发布招标公告, <****年**月**日>在 <咸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A**0不见面开标室二>开标,并于 <****年**月**日>完成评标工作。根据评标委员会提交的评标报告, <咸宁市城市管理执法委员会>已经确认评标结果,现进行评标结果公示。
二、评标结果
| 名次 | 第1名 | 第2名 | 第3名 | |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湖北省荣全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湖北银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湖北金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
| 投标报价(元) | <********.****> | <********.****> | <********.****> | |
| 质量(如有) | <合格> | <合格> | <合格> | |
| 工期(日历天、交货期、服务期) | <**0> | <**0> | <**0> | |
| 项目负责人(如有) | 姓名 | <章烈辉> | <黄俊华> | <李虎> |
| 证书名称 | <市政二级注册建造师> | <市政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 <市政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 | |
| 证书编号 | <鄂************> | <鄂************> | <鄂************> | |
三、公示时间
公示期为 <****年**月**日>至 <****年**月**日>(北京时间)
四、异议与投诉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评标结果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将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行业主管部门或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监管机构提出投诉。
五、联系方式
1、招标人:<咸宁市城市管理执法委员会>
地址:<咸宁市银泉大道**9号>
联系人:<刘浩>
电话:<**********6>
2、代理机构:<湖北永宏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金桂路**9号金桂明珠1栋**6>
联系人:<张俊>
电话:<**********8>
3、行业主管部门:<咸宁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地址:<咸宁市旗鼓大道市民之家3楼>
联系人:<住建窗口>
电话(传真):<****-******5>
4、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监督机构:<咸宁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
地址:<咸宁市市民之家5楼A**2 >
联系人:<综合执法科>
电话(传真):<****-******7 >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 <湖北永宏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年<7>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