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3-********
二、项目名称:司法调解购买服务
三、中标(成交)信息
| 序号 | 标项名称 | 中标(成交金额) | 中标供应商名称 | 中标供应商地址 |
| 1 | 司法调解购买服务 | ******0.**元 | 上海市普陀区人民调解协会 | 上海市普陀区铜川路****号**6室 |
四、主要标的信息
| 序号 | 包名称 | 标的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 1 | 司法调解购买服务 | 司法调解购买服务 | 司法调解是人民法院对受理的民商事案件和轻微刑事案件所进行的调解,具体详见单一来源采购文件。 | 调解辅助人员主要配合各调解组织、社区法官等从事诉调及与诉调相关的工作,通过参与调解,积累调解工作经验,以点带面、循序渐进、同步提高,逐步充盈本区基层人民调解员“蓄水池”,具体详见单一来源采购文件。 | **个月 |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特邀调解的规定》,具体详见单一来源采购文件。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宋春辉,袁静,蒋晨晖,朱如安,张殿凤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按采购文件双方协商标准收费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 ****0.0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推荐理由:经审核,资格审核符合要求,投标文件满足全部技术及商务指标要求, 推荐单一来源供应商为:上海市普陀区人民调解协会。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理由:本项目于****年**月**日在上海市政府采购网进行公开招标,至投标截止之日,有且仅有上海市普陀区人民调解协会参与投标,有效投标供应商仅有一家。调解工作具有一定的特殊性,承接服务主体应熟悉本区环境、具体情况和特点,只有上海市普陀区人民调解协会长期从事本区调解工作,服务具有连续性。根据《上海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本市政府采购信息公开有关事项的通知》相关规定,该项目拟转为单一来源采购,拟推荐上海市普陀区人民调解协会为本项目的唯一供应商。
本项目于****年**月**日至****年**月**日,公示期间无异议,经专家论证、财政审批同意,故该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普陀区司法局
地 址:大渡河路****号2号楼**层
联系方式:**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上海哈复招标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上海市杨浦区临青路**0号4号楼5楼C**6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舒承杰、吴天如
电 话: ********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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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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