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MQ[CS]******1-1
二、项目名称:《明溪县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规划》修编和创建复核(二次)
三、采购结果
采购包1:
|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评审总得分 |
|---|---|---|---|
| 生态环境部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 | 江苏省南京市玄武区蒋王庙街8号 | **9,**0.**元 | **.** |
四、主要标的信息
采购包1(《明溪县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规划》修编和创建复核):
服务类(生态环境部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
| 品目号 | 品目编号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单位 | 服务标准 | 金额(元) |
|---|---|---|---|---|---|---|---|---|
| 1-1 | 其他服务 | 明溪县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规划修编和创建复核 | 《明溪县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规划》修编和创建复核 | 按磋商文件要求及响应文件响应完成项目所有工作内容。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年**月**日 | 项 | 按磋商文件要求及响应文件响应完成项目所有工作内容。 | **9,**0.** |
五、评审专家名单:
| 采购人代表: | 连梓轩 |
| 评审专家: | 严拓 、 肖家春 |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本项目收取代理服务费?代理服务费用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①**0万元(含**0万元)以下按成交金额的1.5%收取,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之前向代理机构一次性付清,缴后不退。②代理服务费专户:开户名:福建省明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户行:兴业银行三明分行,账号:******************
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
合同包1《明溪县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规划》修编和创建复核:1.****万元
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单位信息
名称:三明市明溪生态环境局
地址:明溪县雪峰镇河滨北路**号
联系方式:****-******8
2.采购机构信息
名称:福建省明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三明市三元区双园新村**幢B座**层****、****室
联系方式:****-******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小黄
电话:****-******9
福建省明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