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N****************
二、项目名称:生活垃圾分类服务采购项目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
|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
| 四川唯思道城市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 成都市武兴四路**6号西部智谷D区 | **5,**0.**元 |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合同包一):
服务类(四川唯思道城市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
| C******** | 其他社会保障服务 | 生活垃圾分类服务 | 为成都市武侯区人民政府金花桥街道办事处映月花园、金景园、黄鹂苑、新苑二期、新苑三期、新苑四期提供垃圾分类服务。 | 完全响应磋商文件服务要求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5日 | 完全响应磋商文件服务标准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章开碧、周力军、吴志成(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根据成本加合理利润原则,按定额****0元收取。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1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备案号:********************[****]****3,采购预算品目:C********其他社会保障服务 ,预算金额为人民币**0,**0.**元,最高限价为人民币**0,**0.**元。2、监督管理办公室:武侯区财政局,联系电话:**8-********,联系地址:成都市武侯区武科西五路**0号二栋五单元8-9楼。3、定向采购情况: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不再对小型和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的价格进行价格扣除。4、本规定所称较大数额标准:根据《财政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较大数额罚款”具体适用问题的意见》(财库〔****〕3 号)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0万元的,从其规定。5、服务要求:(1)实行生活垃圾定时、定点、督导的分类投放;(2)开展宣传引导,培养分类意识;(3)设备维护维修;(4)其他要求。(详见其他附件"服务要求")6、服务标准:开展垃圾分类宣传让居民了解垃圾分类知识,能积极的参与到垃圾分类工作。建立居民正确投放 、分类垃圾的积极性,不断提高垃圾分类工作正确率。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成都市武侯区人民政府金花桥街道办事处
地址:成都市武侯区草金路北段**号
联系方式:**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慧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青羊区光华东三路**6号5栋7层**9号
联系方式:**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先生
电话:**8-********
四川慧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