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高自然资规拍告字[****]**5号)
经高阳县人民政府批准,高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1(幅)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
一、 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指标要求:
| 地块 编号 | 土地 位置 | 土地 面积 (平方米) | 用地性质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绿地率 | 建筑高度(米) | 出让 年限 (年) | 拍卖起始价(万元)
| 土地竞买保证金(万元) | 增价幅度 (万元) |
| ****-**1 | 高阳县中医医院北侧,建新大街西、经三路(恺阳路)南 | **** | 商业用地 | ≤2.0 | ≤**% | ≥**% |
≤** | ** | **2.5 | **2.5 | 5 |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年4月**日至****年5月**日到河北新陆拍卖有限公司获取拍卖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 ****年4月**日至****年5月**日到河北新陆拍卖有限公司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年5月**日**时**分。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拍卖公司将在****年5月**日**时**分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年5月**日**时**分在高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本次拍卖不接受个人报名,缴纳保证金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
(二)本次出让地块不接受口头、电话、传真、邮件和电子邮件等形式的竞买申请和报价。
(三)本次拍卖出让的地块设有出让底价。
(四)指标要求以规划条件为准。
(五)本次拍卖出让,节假日期间不接受咨询和报名。
(六)本公告未尽事宜详见拍卖文件。
(七)本次公告最终解释权归高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河北新陆拍卖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6 **********7
开户单位:高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高阳县农村信用联社股份有限公司
银行账号:******************
高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河北新陆拍卖有限公司
****年4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