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红寺堡区****年城镇外围重点生态区综合整治与生态修复提升项目已由吴忠市红寺堡区发展和改革局以红发改审发[****]**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吴忠市红寺堡区林业和草原局,建设资金来自地方财政配套资金,出资比例为**0%,招标人为吴忠市红寺堡区林业和草原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招标编号:A****************
2.2建设地点:项目位于红寺堡城区外围,包含城站道路两侧区域和朱庄子移民旧址外围区域。
2.3建设规模:建设总面积**0.**亩。其中城站道路两侧区域面积**.**亩,朱庄子移民旧址外围区域总面积**.**亩;包含土方、生态修复、灌溉、养护等工程。
2.4工期和养护期:**5日历天(含管护期)
计划开工日期:****年**月**日
计划竣工日期:****年**月**日
2.5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两个标段。
一标段:建设内容为城站道路两侧(高铁线桥下至滚新公路段):包含坡面陡坎整治平衡和种植土回填,种植前增施有机肥,栽植各类乔灌木1.**万株,地被种植0.**万平方米,配套建设微喷和滴灌等节水灌溉设备设施及养护管理。
二标段:建设内容为朱庄子移民旧址外围区域:包含水蚀冲沟坡面陡坎自然整治平衡0.**万立方米,种植前增施有机肥,栽植各类乔灌木0.**万株,地被种植1.**万平方米,巡护道路维护0.**万米,配套建设微喷滴灌等节水灌溉设备设施及养护管理。以及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所有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须具备有效期内的《林草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或《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或《草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且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并在人员配备、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项目负责人资格:具备相应的现场管理工作经历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市政工程、园林绿化、林草工程类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满足其中一项即可)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年**月**日至****年**月**日(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免费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
4.2 “电子交易平台” 实行CA数字证书安全登录管理。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年**月**日**时**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吴忠市红寺堡区林业和草原局
地址:红寺堡区新民街道文化街**号
联系人:李坤
电话:****-******0
招标代理机构:宁夏三环信达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银川市金凤区阅海商务区CBD保险大厦**楼****室
邮 编:******
联 系 人:陈璐、宋婕、马伊娜
电 话:**********6/****-******5
本项目招标投标监督部门为:吴忠市红寺堡区发展和改革局
联系电话:****-******5
宁夏三环信达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