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小路(理县段)公服设施供水项目澄清文件**号
致各潜在供应商:
现就理小路(理县段)公服设施供水项目内容进行澄清,本澄清文件**号作为采购文件的补充文件,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采购文件中与澄清文件**号不符的内容,以澄清文件**号为准。
1. 本项目采用费率报价,“第七章响应文件格式”的“六、报价明细表(货物项目提供)”供应商无需提供。
2. 本项目其他内容保持不变。
采购代理机构:四川天府阳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年4月**日
| 项目名称 | 立即查看 | 招标编号 | 立即查看 |
| 招标单位 | 立即查看 | 代理机构 | 立即查看 |
| 关键信息 | 立即查看 | 招标文件 | 立即查看 |
理小路(理县段)公服设施供水项目澄清文件**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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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就理小路(理县段)公服设施供水项目内容进行澄清,本澄清文件**号作为采购文件的补充文件,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采购文件中与澄清文件**号不符的内容,以澄清文件**号为准。
1. 本项目采用费率报价,“第七章响应文件格式”的“六、报价明细表(货物项目提供)”供应商无需提供。
2. 本项目其他内容保持不变。
采购代理机构:四川天府阳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年4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