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自来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净水污泥外部清运处置入围公开招标项目(****年-****年)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北京市自来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净水污泥外部清运处置入围公开招标项目(****年-****年),招标人为北京市自来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北京市自来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净水污泥外部清运处置入围公开招标项目(****年-****年)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1项目概况:北京市自来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拟对净水污泥外部清运处置开展集中采购入围,入围投标人承担北京市自来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所属各单位的净水污泥外部清运处置的全部内容及技术服务工作,并且需对污泥的流向、用途、用量等进行跟踪、记录,并报告给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污泥接收与运输处理由入围投标人全权负责,且保证生产的污泥不落地及时清运。
2.2项目名称:北京市自来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净水污泥外部清运处置入围公开招标项目(****年-****年);项目编号:****-****SCCZB**3。
2.3入围家数:本项目入围家数7家。
2.4服务期:****年8月1日至****年7月**日
2.5招标范围: 招标总量预计约7.2万吨,依据水厂所处地域、入围处置单位排名等情况,计划将净水污泥外部清运业务按如下分配原则开展招标工作。
本项目推荐投标人规则如下:
①投标人按名次由高到低的顺序,分配处置需求单位;各水厂对应多个入围投标人的,按工作量分配表平均分配污泥外运量,上下浮动不超过**0吨。
②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人技术部分得分高的优先;投标人技术部分也相等的,以投标人商务部分得分高的优先;如果投标人商务部分得分也相同,由评委会以记名投票的方式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决定其排名顺序。
③当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服务商大于等于7家时,入围7家服务商,分配方式详见工作量分配表一;当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服务商等于6家时,入围6家服务商,分配方式详见工作量分配表二;当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服务商不足6家时,本次招标失败。
④当各水厂服务商因故(包括但不限于自身原因、交通管制、合同解除、临时调配外运或处置数量等原因)不能按时完成净水污泥外运处置时,各水厂报集中采购中心,由集中采购中心按入围名次的顺序调配,递补完成净水污泥外运处置工作。
本次入围将采用最终入围投标人的最低单价报价作为入围期内合同的固定单价,全部入围投标人均执行该固定单价;若入围投标人不能按该固定单价执行,视为自愿放弃入围资格。入围投标人若放弃入围资格,则按照综合评分排名顺序递补。
工作量分配表一
单位:吨
| 排名 | 各供应商预计量 |
| 1 | ****8 |
| 2 | ****4 |
| 3 | ****4 |
| 4 | **** |
| 5 | **** |
| 6 | **** |
| 7 | **** |
| 合计采购量 | ****0 |
工作量分配表二
单位:吨
| 排名 | 各供应商预计量 |
| 1 | ****0 |
| 2 | ****4 |
| 3 | ****0 |
| 4 | ****8 |
| 5 | ****8 |
| 6 | **** |
| 合计采购量 | ****0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提供自身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若为新成立或新开户的企业,属于中国人民银行取消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核发试点地区的不适用但须提供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证明)。
*3.2投标人自****年1月1日(以合同起始执行时间为准)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具有与本次招标内容类似的污泥运输业绩;投标人须出具相关合同复印件(含合同首尾页、盖章页、服务内容页、服务期限)等作为证明材料。
*3.3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人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年3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期间开具的资信证明原件或该原件的复印件。
*3.4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普通货物《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具有满足污泥运输要求的运输车辆(至少9辆(挂车按1个牵引车+1个挂车为1辆计算),且其中至少有1辆核定载质量5吨左右,且均带有卫星定位功能(可实时查看运输车辆行车轨迹),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5投标人及污泥接收消纳单位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投标人、污泥接收消纳单位须在投标文件中作出承诺,并同时加盖公章)。
*3.6投标人须提供污泥接收消纳单位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与污泥接收消纳单位签署的合同复印件(含合同首尾页、盖章页、服务内容页、服务期限(服务期限至少包括****年8月1日至****年7月**日)等)、污泥接收消纳单位的《排污许可证》正本及副本复印件(须同时提供正本复印件、副本复印件)。
*3.7投标人须提供污泥接收消纳单位有使用与水相关的余泥(包括底泥、污泥、淤泥等)需求的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告表)等相关资料。
*3.8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评标当日,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结果为准)。
*3.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1潜在投标人从****年4月**日起至****年4月**日,可登录中化商务电子招投标平台(ebid.sinochemitc.com),搜索ZB**3,支付平台使用及技术支持费(平台使用及技术支持费:****元/包/投标人)。潜在投标人需先进行网上注册(免费)。支付成功后,可下载招标文件及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
4.2如在注册和购买过程中遇到问题,请联系平台在线客服或客服电话**0-**** ****。
4.3未在中化商务有限公司登记购买本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拒绝。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年5月9日上午9:**(北京时间),地点为:北京市丰台区丽泽商务区平安幸福中心B座****会议室。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1开标时间为:****年5月9日上午9:**(北京时间)。
6.2开标地点为:北京市丰台区丽泽商务区平安幸福中心B座****会议室。
7.1本项目招标公告仅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公示信息内容不一致的,以“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为准。中化商务有限公司未授权任何公司及个人转载相关信息。中化商务有限公司郑重提醒各潜在投标人注意:与本项目相关的招标事宜均须与中化商务有限公司指定人员联系,中化商务有限公司对任何转载信息及由此产生的后果均不承担任何责任。
7.2 本项目接收异议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详见中化商务有限公司联系方式,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针对本项目的任何异议须在规定时间内通过书面形式(加盖异议单位公章)邮寄或发送电子邮件至中化商务有限公司指定联系人。
8. 联系方式
地 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西大街**1号
联 系 人:孟招
中化商务有限公司(章)
招标代理机构:中化商务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号院平安幸福中心B座**层
邮 编:******
中化项目经理签名
业务联系人(同异议受理人):李茂/刘旋飞/王岩/于广洋/高晗
业务联系电话:**0-**** ****/****(电话无法取得联系时请通过电子邮件联系)
传真:**0-**** ****
电子邮件:****/****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号院平安幸福中心B座**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