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发布区域
| 发布区域 | 辛庄村 | ||
招标方信息
| 招标方名称 | 天津市滨海新区杨家泊镇辛庄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 企业性质 | |
| 地址 | 天津市滨海新区杨家泊泊镇辛庄村村委会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 王术香 |
| 项目周期 | 1年 | ||
| 招标类别 | 服务类 | 农用项目 | 否 |
| 资金性质 | 自筹 | 资金来源 | 自筹****0元 |
转出信息
| 项目名称 | 滨海新区杨家泊镇辛庄村遴选专项法律服务单位项目 | ||
| 挂牌价格 | ****0.**0元/年 | 支付方式 | 一次性支付,全部交易价款进场结算 |
| 投标方条件 |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律师事务所,报名时需提供村里出具的符合报名条件的报名确认函。 | ||
| 其他描述 | 1.工程内容:(1)起草、审核、修订村规民约和其他管理规定;(2)重大项目谈判,签订涉农重要经济合同和其他重大决策提供法律意见:(3)提供法律咨询,进行释法解疑:(4)协助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困难群众依法申请法律援助:(5)参与村内人民调解委员会主导的矛盾纠纷调处工作;协助镇党委,政府处理甲方疑难复杂上访事项,提出法律意见或建议:(6) 协助开展法治宣传学习教育,定期举办法治讲座,积极培养农村“法律明白人”;(7)起草起诉书及受理村委会、合作社的官司及其他涉法事务等。2.意向投标方在项目挂牌公告期问,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该招标项目进行全面了解及成本核算,一经交的投标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项目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项目的全部状况及瑕筑,并承诺具备该项目的投标资格能力,愿意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中标后,不得以不了解项目状况,瑕度及不具备完成该项目能力等为由拒绝或拖延签约,自中标日起**日内完成签约,否则中标方所交纳投标保证金作为赔偿金归招标方所有,并承德因延误工期给招标方造成的一切不利后果。3.计划工期:1年;质量要求:达到验收标准 ; 质量验收:招标方负责质量验收;投标方资格要求: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律师事务所,报名时需提供村里出具的符合报名条件的证明材料。 4.投标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成交项目。投标方不得向他人转让成交项目,也不得将成交项目肢解后分别向他人转让。5.本项目监督部门为天津市滨海新区杨家泊镇人民政府 | ||
| 是否缴纳保证金 | 是 | ||
| 缴纳形式 | 电汇 | 交易保证金(元) | ****0.** |
| 挂牌期满,处理方式 | 延长信息发布(不变更挂牌条件,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
| 交易方式 | 阶梯竞价 | ||
| 阶梯价 | **** | ||
| 挂牌期 | 5 | ||
| 价款划入账号 | **************************5 | ||
| 账户名称 | 天津农村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 开户银行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黑牛城东道支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