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 潼南高新区 东B区 新石变电站场平及进场道路工程 已由 重庆市潼南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潼发改审〔****〕**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重庆潼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建设资金来自 区财政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 **0% ,招标人 为 重庆潼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该项目的施工 进行公开招标 , 评标办法采用 ☑ 综合评估法 。
2.1 建设地点: 潼南高新区东区B区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 道路工程、边坡结构工程、 给水工程、电力工程(土建部分)。其中进站道路标准路基宽度为4.5米,路线全长为**3米;电站场平面积****平方米,土石方开挖******立方米,填方****立方米;电缆沟全长**0米;管道总长度约为**2米。
2.3 ☑ 本项目工程总投资 金 额: **6.**万元
☑ 本次招标项目合同估算金额: 7 **万元
2.4 招标范围: 施工图及招标文件约定的全部内容,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工程量清单为准,图纸与工程量清单不符的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2.5 工期要求: ** 日历天
缺陷责任期要求: ** 个月
2.6 标段划分(如有): \
2. 7 其他: \
3.1 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 是
3.2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 ☑ 是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实施方式: ☑ 方式一: 本项目整体面向中小企业 。
4 .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以下条件:
4 .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市政公用 工程施工总承包 三 级及以上资质 ;
4 .1. 2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 业绩、 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4 .2 本次招标 ☑ 接受 □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2项内容 。
| 招 标 人: | 重庆潼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 代理机构: | 重庆鑫景佩思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 地址: | 重庆市潼南区金潼大道**3号 | 地址: | 重庆市潼南区桂林街道办事处巴渝大道**8号**幢3-** |
| 邮编: | 邮编: | ||
| 项目负责人: | 徐老师 | 项目负责人: | 刘老师 |
| 电话: | **3-******** | 电话: | **********4 |
| 传真: | 传真: | ||
|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
| 账号: | 账号: | ||
| 监督部门: | 重庆市潼南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 | ||
| 电话: | **3-********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