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投标人具备下列条件的独立法人: 投标人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专业乙级或以上资质并具有压力管道GB1级设计许可证。 2.投标人拟担任本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动力)执业资格或市政行业类中级(或以上)职称。 3.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省外建筑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建市〔****〕**号的要求,省外企业已按要求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4.投标人在开标前须按照《梅州市建筑市场信用管理办法》(梅市建字****-**5号)的要求,在梅州市建筑市场信用管理平台自行申办企业及项目负责人信息登记手续并已在该平台公开发布,提供企业及项目负责人在该平台的网页打印件或截图。 5.投标人信誉要求: 自****年**月1日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止(以处罚或通报日期为准),企业和项目负责人在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广东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上未有被限制参与投标的信息。(提供投标人信誉承诺书)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