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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金华阳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关于金义新区(金东区)资规分局大楼空调改造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6年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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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金义新区(金东区)资规分局大楼空调改造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年**月**日 **:**(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1-YG****-HW****-ZFCG**3

项目名称:金义新区(金东区)资规分局大楼空调改造项目

预算金额(元):******0

最高限价(元):******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金义新区(金东区)资规分局大楼空调改造项目

数量:1

预算金额(元):******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详细技术参数及要求将在招标文件中明确阐述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中标人在合同签订后**天内供货并安装调试完毕,同时提交完整的技术资料向采购人申请验收。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每天上午**:**:**至**:**:**,下午**:**:**至**:**:**(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年**月**日 **:**(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开标时间:****年**月**日 **:**

开标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浙财采监(****)8号)已分别于****年1月**日、****年2月1日和****年7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投诉列表。采购当事人通过在线方式提出或受理询问、质疑、投诉的,即视为认可电子送达方式与邮寄送达方式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相关文书送达日期以该文书到达本采购当事人在政采云平台账户的日期为准。各采购当事人应确保其政采云平台账户信息真实有效,并保持账户处于正常可用状态。

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4.其他事项:(一)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后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二)本项目通过浙江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云平台在线开标,供应商无需到开标现场,但须准时在线参加,直至评审结束。
(三)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规范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设定及资格审查的通知》(浙财采监〔****〕**号)第6条规定接受金融、保险、通讯等特定行业的全国性企业所设立的区域性分支机构,以及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且已经依法办理了工商、税务和社保登记手续,并且获得总机构授权或能够提供房产权证或其他有效财产证明材料,证明其具备实际承担责任的能力和法定的缔结合同能力。可以接受其独立参加采购活动,由单位负责人签署相关文件材料。
(四)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招标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
(五)《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 (浙财采监(〔****〕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 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浙财采监〔****〕8号)已分别于****年1月**日、****年2月1日和****年7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金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金义新区(金东区)分局

地址:金华市金东区东宁路**5号

项目联系人(询问):任女士钱敏樵、谢迦恺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质疑联系人:高女士

质疑联系方式:****-********

3. 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称:金华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处

地址:金华市双龙南街**1号财政局**0办公室

联系人:张老师

监督投诉电话:****-********

******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3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0-**8-****;天谷CA**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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