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零部件基地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重庆零部件基地改造项目已由重庆经开区改革发展科技局以重庆市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项目编码:****-******-**-**-******)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汽零部件技术(重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业主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0%,招标人为中汽零部件技术(重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南岸区,重庆市经开区长生桥镇江桥路3-3号(原5号厂房)。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中汽零部件技术(重庆)有限公司已完成基地选址。基地租赁4栋现有建筑,租用建筑地址位于重庆市经开区长生桥镇江桥路3-3号,建筑面积约****0平方米。为开展汽车零部件检测检验及测试研发相关业务,提升西南地区汽车零部件产业及汽车行业的高质量发展,需对原有建筑进行内部改造以达到相关试验开展能力和条件,改造完成后可开展汽车零部件底盘、车身、智能电器和理化分析等检测检验认证服务。
2.3 本次招标项目合同估算金额:****万元。
2.4 招标范围:重庆零部件基地改造项目,本次改造工程涉及租用房屋建筑总面积约 ****6.**平方米,为4栋既有建筑内部施工改造工程,改造内容以满足公司办公及业务开展需求为目标,包含但不限于建筑内部装饰装修、机电安装、功能分区改造等相关工程内容。具体详见建设单位所发的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内的全部内容。
2.5 工期要求:
工期:**8个日历天
计划开工时间:****年**月**日(具体时间以发包人通知为准)。
计划完工时间:****年**月**日(具体时间以发包人通知为准)。
缺陷责任期要求:** 个月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中汽零部件技术(重庆)有限公司已完成基地选址。基地租赁4栋现有建筑,租用建筑地址位于重庆市经开区长生桥镇江桥路3-3号,建筑面积约****0平方米。为开展汽车零部件检测检验及测试研发相关业务,提升西南地区汽车零部件产业及汽车行业的高质量发展,需对原有建筑进行内部改造以达到相关试验开展能力和条件,改造完成后可开展汽车零部件底盘、车身、智能电器和理化分析等检测检验认证服务。
2.3 本次招标项目合同估算金额:****万元。
2.4 招标范围:重庆零部件基地改造项目,本次改造工程涉及租用房屋建筑总面积约 ****6.**平方米,为4栋既有建筑内部施工改造工程,改造内容以满足公司办公及业务开展需求为目标,包含但不限于建筑内部装饰装修、机电安装、功能分区改造等相关工程内容。具体详见建设单位所发的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内的全部内容。
2.5 工期要求:
工期:**8个日历天
计划开工时间:****年**月**日(具体时间以发包人通知为准)。
计划完工时间:****年**月**日(具体时间以发包人通知为准)。
缺陷责任期要求:** 个月
3.政府采购工程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1.2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业绩、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 项内容。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1.2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业绩、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 项内容。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给予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招标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投标人在投标前可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下载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电子图纸等资料。参与投标的投标人需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完成市场主体信息登记以及CA数字证书办理,办理方式请参见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导航栏“主体信息”页面中“市场主体信息登记”、“CA 数字证书办理”。若投标人未及时完成市场主体信息登记和CA数字证书办理导致无法完成全流程电子招投标的,责任自负。
4.2投标人可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本项目招标公告网页下方“我要提问”栏提出疑问,提问时间从本公告发布至****-**-** **:**:**前。
4.3招标人应于****-**-** **:**:**前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澄清。
5.投标文件递交的内容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重庆市电子招投标系统,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
5.2未按要求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将无法上传至重庆市电子招投标系统,逾期未完成投标文件上传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提示: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必须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 招 标 人: | 中汽零部件技术(重庆)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 | 长春一汽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
| 地址: | 重庆市经开区长生桥镇江桥路3-3号(原5号厂房) | 地址: | 绿园区东风大街**8-1号**8室 |
| 邮编: | 邮编: | ||
| 项目负责人: | 武永强 | 项目负责人: | 赵奕轩 |
| 电话: | **********3 | 电话: | **********8 |
| 传真: | 传真: | ||
| 电子邮箱: | **** | 电子邮箱: | **** |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
| 账号: | 账号: | ||
| 监督部门: | |||
| 电话: | |||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