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SZDL**********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坪山区网格化环境监管服务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 ****年4 月 8 日
二、更正 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根据项目实际情况,需对本项目 招标文件 中 涉及 支付要求及合同服务期限 相关条款 作以下更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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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更正前 | 更正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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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要求 | 项目按四期进行支付,最终支付金额以中标金额及合同签订金额为准。 第四笔款:合同约定内容完成并通过采购人验收后,中标人按照采购人要求提供等额完税发票后**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价的5%。 每次支付款项前,中标人应向采购人提供与支付金额相符的有效发票,且收款方、出具发票方、合同乙方均必须与中标人名称一致。 | 项目按三期进行支付,最终支付金额以中标金额及合同签订金额为准。 第一笔款:签订合同后,中标人按照采购人的要求提供等额完税发票后**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价的**%; 第二笔款:中标人完成6个月工作内容并提交相关工作内容台账及6个月的月报作为阶段性成果,经采购人验收后,中标人按照采购人的要求提供等额完税发票后**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价的**.7%; 第三笔款:合同约定内容完成并通过采购人验收后,中标人按照采购人要求提供等额完税发票后**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价的**.3%。 每次支付款项前,中标人应向采购人提供与支付金额相符的有效发票,且收款方、出具发票方、合同乙方均必须与中标人名称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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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同服务期限 | 1.项目服务期限:本项目服务期自合同生效之日起 ** 个月。服务地点:深圳市坪山区 2.售后服务期限:项目完成由采购人验收通过后进入售后服务期1年,中标人要在售后服务期限内提供相关咨询、协调和项目审查等技术支持。 | 更正日期: ****年4 月1 6 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招标文件已作更新, 请各投标人务必系统上重新下载更正后的招标文件,并根据更新后的招标文件制作投标文件并加密上传。 2.本公告与原采购文件及原采购公告矛盾之处,以本公告为准。 3.投标人有义务在采购活动期间浏览相关网站,在网上公布的与本次采购项目有关的信息视为已送达各投标人。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深圳市生态环境局坪山管理局 地址:深圳市坪山区龙田街道金牛西路8号荣德大厦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 名称: 深圳市加乐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号大中华国际金融中心A座**楼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采购项目联系人:鲁雪媛、周钊、莫佳欣、杨怡、王丽、范文辉 采购项目联系人电话:****-********、****-******** 系统技术支持:****-********转1转1 深圳市加乐咨询有限公司 ****年4 月1 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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