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贵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来函,现将我中心于****年9月**日发布的筑公资告地〔****〕**号挂牌出让文件做如下补充:
1、新增以下内容:按照《贵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6部门关于印发〈进一步促进贵阳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筑建通〔****〕**1号)文件,该地块的教育配套设施“以资代建”资金延期一年缴纳。
2、将“履约要求中的缴纳价款”作以下变更:
| 变更前 | 变更后 |
| 竞得人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一个月缴纳土地成交价款。 | 竞得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一个月内缴纳**%,余款一年内缴清。 |
其余事项不变,特此公告。
联系电话:****-********
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