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编号 | GR****HE******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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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名称 | 石家庄滹沱新区投资开发有限公司转让2辆报废电动公交客车 |
| 资产类别 | 交通运输工具 |
| 转让方名称 | 石家庄滹沱新区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
| 转让标的所在地区 | |
| 挂牌价格 | **,**0元 人民币 |
| 挂牌期间 | ** |
| 挂牌日期 | ****-**-** |
| 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 转让说明事项 | 本次转让项目采取动态报价方式,交易保证金缴纳的截止时间为挂牌截止日当日**:**时,限时报价期为公告期,延时报价期开始时间为挂牌截止日当日**:**时。意向投资方在公告期内报名成功后即可参与报价,延时报价期**0秒,加价幅度:****元的正整数倍。标的展示:1、展示时间:****年**月4日 -5日,上午9:**-**:**,下午:1:**-5:** ,意向受让方须提前与转让方预约勘查时间。2、地点:中国(河北)自由贸易试验区正定片区园博园大街**号河北出版传媒创意中心****3、联系人:李旺原 联系电话:****-********4、意向受让方应当按照公告要求的时间自行进行现场勘查。本次转让标的以标的物实际状况为准。公告未尽事宜,需意向受让方在勘察标的时自行了解。5、受让方应按照合同约定期限完成标的物交割。6、受让方应具备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资质,受让方须确保按照《报废车辆回收管理办法》及相关规定进行车辆报废处置工作,受让方回收的标的车辆一律注销并销毁,严禁出现转卖和经维修后二次上路问题。7、受让方应自标的资产移交工作完成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独立完成标的资产整体清运及拆解,并提供受让方单位出具的《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及车辆注销证明交付转让方。受让方不得委托其他单位履行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程序。标的资产清运、拆解、注销工作涉及的相关费用由受让方自行承担,标的物清运拆解工作需遵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8、自标的资产移交完成之日起,标的资产的保管、安全、保卫、消防、环保、现场管理、毁损、灭失等责任、风险及费用均由受让方自行承担。9、转让价格不含税,转让方可开具增值税发票,税率**%由受让方承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