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阳县红河新建中型灌区节水配套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彭阳县红河新建中型灌区节水配套工程已由彭阳县审批服务管理局以《关于彭阳县红河新建中型灌区节水配套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彭审批发[****]**8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彭阳县水利服务中心,建设资金中央财政资金及地方配套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0%,招标人为彭阳县水利服务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彭阳县。
2.2建设内容及规模:1、灌溉面积:项目区总面积6.**万亩,控制灌溉面积3.**万亩,其中红河灌区2.**万亩,徐夏塬项目区1.**万亩。2、年灌溉用水量:设计水平年项目年灌溉用水量为**5.**万立方米。3、泵站:在徐夏塬项目区新建泵站3座,分别为徐夏塬一泵站、徐夏塬二泵站和友联泵站,其中徐夏塬二泵站分为高、低口出水。4、蓄水(减压)池:新建2座联通连用的容积均为****立方米的蓄水池、2座容积均为**0立方米的开敞式蓄水池;**0和**0立方米减压池各1座;**3立方米储水罐1座。
(一)一期建设内容:
1.徐夏塬项目区:(1)首部取水工程:吴川水库坝后输水渠道新建1.2m×1.5m节制闸1座、1.0×1.0m分水闸1座、1.0×1.0m引水渠道**.9m、**0m?加压前池1座、****m?高位蓄水池2座、**0m?加压前池1座、泵站3座;(2)管道工程:共铺设管道**条**.**6km,其中灌区主管道5条、支管7条;(3)管道附属建筑物:配套各类管道建筑物**1座,其中:水库入库建筑物1座、过沟管桥1座、拉管建筑物7处、过等级公路建筑物1座、过硬化道路建筑物**座、各类阀井**座、镇墩**5座、公里桩**个、管线桩**6个。
2.机井应急供水工程:(1)首部工程:海子塬片区更换水泵及配电设施6台(套)、截潜1座、水泵及配电设施1台(套);红河片区维修泵站1座,更换水泵及配电设施1台(套);(2)管道工程:铺设管道**.**8km,其中:海子塬DN**0-DN**mm应急管道**.**1km、红河DN**5-DN**5mm应急管道1.**7km;(3)管道附属建筑物:配套各类管道建筑物**6座,其中:**3m?储水罐1座、**0m?开敞式蓄水池2座、拉管建筑物**处、过 硬化道路建筑物2座、各类阀井**座、镇墩**座、公里桩**个、管线桩**9个。
(二)二期建设内容:
红河灌区:(1)管道工程:共铺设管道8条**.**3km,其中灌区主管道4条、支管4条;(2)管道附属建筑物:配套各类管道建筑物****座,其中:新建**0m?减压池1座、**0m?减压池1座、水库入库建筑物5座、拉管建筑物**处、过沟建筑物**处、过等级公路建筑物**座、过硬化道路建筑物**座、过天然气管道建筑物5座、各类阀井**2座、镇墩**5座、公里桩**个、管线桩**9个。
2.3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划分为监理1个标段。
2.4招标范围:本工程建设全过程监理。
2.5计划工期:**0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是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要求投标人具备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含乙级),并在资金、人员、设备、技术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按水利部规定注册取得监理工程师(水利工程)注册证书,具有水利工程类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2投标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投标人是否存在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等被列入严重失信名单的不良信用记录,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行政处罚限制工程招投标的投标人的投标将被拒绝。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同一标段投标。
3.4因违规,被行政主管部门清出宁夏建筑市场以及限制在宁夏从事建筑工程活动的企业及监理工程师,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如有以上情况弄虚作假投标者,一经发现上报行政主管部门,依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并取消投标资格。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投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年**月**日至****年**月1日(北京时间,下同),持CA数字证书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宁夏回族自治区)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报名、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并获取保证金账户。
4.2投标保证金账号自动生成,保证金缴纳银行与虚拟账号由投标人登录系统后自动获取,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4.3各投标人在开标前应随时关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宁夏回族自治区)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澄清/变更公告”栏,本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内容只在“澄清/变更公告”栏公示。招标代理机构及招标人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变更公告或澄清、补疑等从而导致投标失败的,其后果自行承担。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为:****年**月**日9时**分;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以《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宁夏回族自治区)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实际发出公告的开标时间为准),通过电子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3本次招标采用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进行网上开标,各潜在投标人无需到现场参加开标活动,投标单位按时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宁夏回族自治区)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不见面开标大厅”准时参加在线开标活动。
6.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
6.1投标保证金金额:按照宁发改法规〔****〕**6号文件规定,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6.2履约保证金:中标合同金额的2%。
7.评标方法和定标方法
7.1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 。
7.2定标方法: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宁夏回族自治区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令**3号)等最新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确定中标人。
7.3本项目采用远程异地评标。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宁夏回族自治区)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彭阳县水利服务中心
地址:彭阳县兴彭大街**号
联系人:杨如宝
电话:**********1
招标代理机构:宁夏钰信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银川市兴庆区北京东路北安巷**6号青峰园1号楼7楼**3室
联系人:刘洋
电话:****-******4 **********3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