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云梦县楚王城片区智慧停车场建设项目云梦县楚王城片区智慧停车场建设项目EPC(HBYM-******SZ-********1)招标公告 | ||||||||||||||||||||||||||||||||||||||||
| 招标编号:HBYM-******SZ-********1 | ||||||||||||||||||||||||||||||||||||||||
| 1.招标条件 | ||||||||||||||||||||||||||||||||||||||||
| 本招标项目云梦县楚王城片区智慧停车场建设项目已由云梦县发展和改革局以云发改审批{****}**8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云梦县古泽文化旅游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申请政府专项债券及项目单位自筹。项目出资比例(申请专项债券资金及项目单位自筹):**0.0%招标人为云梦县古泽文化旅游投资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中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 2.1项目概况 | ||||||||||||||||||||||||||||||||||||||||
| 建设地点:云梦县城关镇东城区 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设停车场其附属工程,占地面积**亩。新建停车场道路路基土方工程、停车场内车道刷黑、停车场场地硬化及车位规划,充电桩建设、智慧停车系统、给排水管网、路灯、环境整治及其他附属工程。 其他:/ | ||||||||||||||||||||||||||||||||||||||||
| 2.2招标范围 | ||||||||||||||||||||||||||||||||||||||||
| 招标范围:云梦县楚王城片区智慧停车场建设项目设计、采购、施工等范围。 标段划分:/ 计划工期:**5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 合同估算价:****0.**万元 | ||||||||||||||||||||||||||||||||||||||||
| 2.3其他:本次招标金额为****0.**万元,包括:(1)建安工程费为****3.**万元;(2)设计费为**.**万元 |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 3.1本标段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 设计资质:具备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同时具备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给排水)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3.1.2 施工资质:①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1.3 财务要求:提供近 1 年(**** 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经国家有关部门认可的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公司需要提供自成立之日起相应年限的财务审计报告,如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方成员均需提供,财务审计报告附注可不提供);3.1.4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或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不得同时在其它工程项目担任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或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建筑工程类或市政工程类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如职称证不体现专业以毕业证或职称评审表证明专业。3.1.5信誉要求:(1)没有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2)没有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3)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4)在最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工程质量问题;(5)没有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6)没有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7)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没有行贿犯罪行为;(8)不存在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3(**)目规定的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 3.2本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所有规定;2.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3家;3.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牵头人及各方权利义务;4.组合联合体应符合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有关规定,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工程项目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本次招标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它要求:/ | ||||||||||||||||||||||||||||||||||||||||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进行注册登记,并下载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年**月**日至****年**月**日**:**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 ||||||||||||||||||||||||||||||||||||||||
| 5.投标文件的递交 | ||||||||||||||||||||||||||||||||||||||||
|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年**月**日 **时**分 5.2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 ||||||||||||||||||||||||||||||||||||||||
| 6.投标相关事宜 | ||||||||||||||||||||||||||||||||||||||||
| 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办法实施招投标。 | ||||||||||||||||||||||||||||||||||||||||
| 7.评标办法 | ||||||||||||||||||||||||||||||||||||||||
| 本标段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 ||||||||||||||||||||||||||||||||||||||||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 ||||||||||||||||||||||||||||||||||||||||
| 本标段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 ||||||||||||||||||||||||||||||||||||||||
| 9.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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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年**月**日 | ||||||||||||||||||||||||||||||||||||||||
| 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