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 医疗区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整改 已由 /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 以 / (批文名称及编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 为 医疗区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整改项目部 ,建设资金来自 业主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 **0% ,招标人 为 医疗区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整改项目部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该项目的施工 进行公开招标。
2.1 建设地点: 重庆市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 对 医疗区第一住院部、影像中心、第二住院部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主机、末端烟感及报警器等功能恢复整改(包含但不限于吊顶、墙面拆除及恢复)。 详见工程量清单和图纸 。
2.3 ? 本次招标项目工程总投资额: ******8.**元
□本次招标项目合同估算金额: /
2.4 招标范围: 主要包含施工图所示范围内的所有工程,具体以招标人发布的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纸为准。
2.5 工期要求: ** 日历天
缺陷责任期要求: ** 个月
2.6 标段划分(如有): /
2.7 其他: 乙方提供的主机设备与消防末端点位需与甲方现有设备相匹配,若因匹配问题造成功能缺失,甲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本项目拆除且不能使用的材料 由施工单位自行处置,拆除材料残余价值(****元)从工程结算款中扣除。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 需 具备的资质条件: 具备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 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 ;
? 3.1.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业绩条件: 投标截止日前 ? 3 年内,指 **** 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以竣工时间为准) 具 有 至少1 个 消防设施工程 的 施工 业绩 ;
3.1.3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2 本次招标 □接受 ?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 招标人: | 陆军特色医学中心 | 代理机构: | |
| 地址: | | 地址: | |
| 联系人: | 白老师 | 联系人: | |
|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
| 邮编: | 邮编: | ||
| 联系电话: | 联系电话: | **3-******** | |
| 传真: | 传真: | ||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
| 账号: | 账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