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 巫溪县公安局上磺派出所业务用房项目 已由 巫溪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巫溪发改发 〔 **** 〕 **9号文 ( 项目代码:****-******-**-**-******)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巫溪县公安局 , 代建业主为 巫溪县宁之源建设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 建设资金来自 一般债券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 **0% ,招标 人为 巫溪县宁之源建设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该项目的施工 进行公开招标。
2.1 建设地点: 巫溪县上磺镇上磺村2社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 该项目为位于巫溪县上磺镇上磺村2社,占地面积4.**亩,包含窗口用房、办案用房、业务保障用房、后勤保障用房、设备用房和附属用房等,其中:1#楼派出所建筑面积为****m2,2#楼门卫室建筑面积为**.4m2。包括土建工程、给排水工程、电气工程、消防工程、弱电智能化工程和室外景观绿化工程等。
2.3 ? 本次招标项目工程总投资额: ****.**万元
? 本次招标项目合同估算金额: **3 . 0 5 万元
2.4 招标范围: 本项目设计施工图、施工图说明等所示范围的全部工程内容以及招标文件(含答疑、补遗)、工程量清单等所有内容,具体以招标人发布的工程量清单为准 。
2.5 工期要求: **0 日历天
缺陷责任期要求: ** 个月
2.6 标段划分: /
2.7 其他: /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 建筑 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
3.1.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业绩条件: 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
3.1.3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2 本次招标 □接受 ?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 招标人: | 巫溪县宁之源建设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 | 永卓国际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
| 地址: | 重庆市巫溪县马镇坝文景路**号 | 地址: | 重庆市奉节县永安街道竹枝路**7号 |
| 联系人: | 肖老师 | 联系人: | 颜老师 |
|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
| 邮编: | 邮编: | ||
| 联系电话: | **3-******** | 联系电话: | **********8 |
| 传真: | 传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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