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编号 | GR****SC******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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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名称 | 广元市昭化区元坝镇紫云村办公用房(原紫云乡兽医站)资产整体处置项目 |
| 资产类别 | 其他资产 |
| 转让方名称 | 广元市昭化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
| 转让标的所在地区 | |
| 挂牌价格 | **5,**9元 人民币 |
| 挂牌期间 | ** |
| 挂牌日期 | ****-**-** |
| 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 转让说明事项 | 一、交易标的详见《房产处置明细表》。标的均未设置抵押等担保物权、无查封、无诉讼,无租赁。二、交易标的按现状转让。转让方对标的所作的说明及相关资料均是参考性说明,不作为转让方对标的品质和数量的任何担保,也不作为标的现状的法律依据和标的移交凭据。《房产处置明细表》所述标的面积仅供参考,标的产权面积和使用期限以产权管理部门最终确权登记为准,如存在误差,不影响成交结果及成交金额。三、意向受让方须自行实地查验转让标的(看房联系:张先生,**********2),并充分了解标的有可能存在的风险及瑕疵(包括但不限于转让标的结构、权证及过户、租赁情况以及转让标的接收等),如意向受让方在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广元分所(以下简称“广元分所”)报名后,则视为充分知晓并认可转让标的可能存在的所有风险及瑕疵,受让成功后不得提出异议,不得以此为由拒不按时足额支付成交价款和进行资产交接。四、广元分所在确认收到生效后的《产权交易合同》,应结算的交易价款和交易服务费后5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价款划转至转让方账户。五、受让方自行办理产权变更登记手续,转让方协助,办理产权过户过程中涉及的税、费由转受双方按照国家规定各自承担。交易标的土地性质为划拨,土地用途为办公用地。挂牌价不包含土地出让金,涉及土地性质及用途变更应交的出让金等费用由受让方自行承担。六、其他内容详见《房产处置明细表》《产权交易合同》(样本)等资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