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海曙区高桥镇宋家漕村工业区厂房招租(重发)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宁波市海曙区基层小型平台)(******)获取招标文件,并于****年**月**日**点**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JHS-****-**4-1
项目名称:海曙区高桥镇宋家漕村工业区厂房招租(重发)
采购需求:
| 标段号 | 房产地址 | 经营用途 | 面积 | 最低年租金单价(元) | 总租金(元) | 租期 |
| 1 | 阳光路**3弄****幢 | 工业 | 建筑面积****.**㎡ | ****** | ****** | 2年 |
| 2 | 阳光路**3弄****-****幢 | 工业 | 建筑面积****.**㎡ | ****** | ****** | 2年 |
| 6 | 迎春路8号工业区5幢 | 工业 | 建筑面积****.**㎡ | ****** | ****** | 2年 |
| 9 | 迎春路8号工业区7幢部分 | 工业 | 建筑面积****.**㎡ | ****** | ****** | 2年 |
用途:不得开设危化品仓储、工业废物处置、建筑(生活)垃圾填埋、渣土泥浆消纳等综合性环境影响较大的企业,不得转让。开标结束后,招标人将向镇有关部门提交中标人相关资料,若经审核后发现中标人的业态为上述综合性环境影响较大的企业,将直接取消中标资格,并重新招标。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文件中附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其他组织(包括个体工商户)的营业执照。)。
(2)参加本次招租项目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或独资人)非失信被执行人。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规定的招标文件下载截止时间(****年**月**日**时**分)前登(宁波市海曙区基层小型平台)(******)网站乡镇系统栏查看,并下载招标资料,未下载招标文件及所有相关附件资料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拒绝。系统平台咨询联系人:侯工(**********2)、黄工(**********6)。
(备注:投标人可根据“宁波市海曙区基层小型平台”中的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下方的“招标文件下载记录”来确认招标文件是否下载成功)
2.公告发布媒介: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s://ggzy.zj.gov.cn、宁波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s://jyxt.zwb.ningbo.gov.cn:****、宁波市海曙区基层小型平台 ******
3.如有补充的招标文件请关注本网站,自行下载,不另行提供纸质版补充文件;
4.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年**月**日**点**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年**月**日**点**分(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宁波市海曙区营商环境服务中心二楼开标室(南门上,宁波市海曙区气象路**号)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投标保证金额:标段1:****0元整;标段2:****0元整;标段6:****0元整;标段9:****0元整。
方式:银行汇款或网银转账。
提交截止时间:****年**月**日**时**分前。
收款人:宁波市海曙区高桥镇人民政府基本建设专户;
开户银行:宁波鄞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桥支行;
银行账号:**** **** **** ****0;
温馨提示:以企业名义投标的必须从其基本账户中汇出。汇款时备注如下:“宋家漕村工业区厂房招租标段X”(X为投标标段号),造成投标保证金到账无法确认,后果自负。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宁波市海曙区高桥镇宋家漕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地址:宁波市海曙区高桥镇
联系方式:马主任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宁波工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市鄞州区首南街道广博国贸中心**7室
联系人:范工
联系电话:**********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