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转让说明事项 | 本次转让价格不含增值税。根据评估报告特别事项说明:1、结合委托人要求,本次设备评估不考虑移地运输费、异地安装调试费用等。本次评估根据委托人要求,机组拆除费用由买方承担,故本次评估扣除拆除费用。2、本次评估的武钢CA**机组,由于产线均处于封顶厂房内部,厂房限高且委托人要求在不影响隔壁产线正常生产的情况下进行拆除工作,本次评估假设采用小型吊装机械逐步切割操作的方式进行拆除,拆除费用结合定额方式主要计算人工及小型机械进场费,评估值在设备处置价的基础上扣减相应的拆除费用。对于拆除费用根据产权持有人提供的设备重量采用定额方式进行测算,若期后实际拆除费用发生变动,应当按照实际拆除费用相应调整评估值。3、本次评估结论不含增值税。4、其它详见评估报告。5、由于此次评估范围内的机器设备购置年代较为久远,相关管理人员变动较大,目前难以将原合同发票等文件与设备一一对应。因此,产权持有人出具了《机器设备产权申明》,承诺纳入此次评估范围内的资产产权归其公司所有,不存在产权争议,若发生相关法律纠纷,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同时考虑到产权持有人为国有企业,对资产管理较规范,在资产处置时风险较小。鉴于上述原因本次评估未考虑产权瑕疵对估值的影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