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 清平镇雷土路等4条道路安全能力提升工程项目 已由 重庆市合川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合川发改发〔**2 4 〕 **0 号 批准建设, 施工图设计已由 重庆市合川区交通运输委员会 以 合 交委函 〔**2 4 〕 **0 号 批准, 项目业主为 重庆市合川区清平镇人民政府 ,建设资金来自 农村公路建设补助资金及自筹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 **0% ,招标人 为 重庆市合川区清平镇人民政府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该项目的施工 进行公开招标。
2 .1 建设地点: 涉及雷土路、新阳路、桃大路、蒋吊路4条路,其中 : 雷土路,起于雷打石,止于土著湾等支路 ; 新阳路,起于新木煤矿,止于老阳坡等支路 ; 桃大路,起于倒立沟,止于广东坡等支路 ; 蒋吊路,起于炸药库,止于张家湾等支路 。
2 .2 项目概况与 建设规模: 4条道路总长**千米,共计安装警示安全桩**0根,安装波形安全防护栏**2米,雷土路新建路基,路面结构为**厘米厚手摆片石基层,**厘米厚泥结碎石面层,道路等级为四级,新阳路、桃大路、蒋吊路对路面进行改造,路面结构为**厘米厚泥结碎石调平层,**厘米厚C**混凝土面层,道路等级为四级。
2.3 ? 本次招标项目工程总投资额: 5,**5,**1.**元
□ 本次招标项目合同估算金额: **3.**万元
2 . 4 招标范围: 招标人提供的施工设计图等所示范围的全部工程内容及招标文件中补充的工程内容、答疑资料、澄清资料、其他补遗资料等相关内容,具体以本项目发布的施工设计图和工程量清单为准。
2 . 5 工期要求: **0 日历天
缺陷责任期要求: ** 个月
2 . 6 标段划分(如有): /
2.7 其他: /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1.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业绩条件: 投标截止日前3年,指投标人在****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以交工时间为准)完成的1个类似项目业绩,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1.3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2 本次招标 □接受 ?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 招标人: | 重庆市合川区清平镇人民政府 | 代理机构: | 重庆开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地址: | 重庆市合川区清平镇清正街**8号 | 地址: | 重庆市合川区南办处希尔安大道****号1幢2-2-1号 |
| 联系人: | 何杨 | 联系人: | 陈老师 |
|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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