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慈溪市生态共富小流域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项目(横河镇大山小流域)已由慈溪市发展和改革局以慈发改审批〔****〕**7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横河镇人民政府筹措解决,市财政按规定予以补助,出资比例为 **0%,项目法人为慈溪市横河镇人民政府,招标人为慈溪市横河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为慈溪市诚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概括:新建溪道挡墙****米,新建游步道**2米,新建挡墙衬砌**9米,路面改造提升****平方米,新建排水沟**5米,拆建人行桥4座,新建桥梁2座,拆建拦水堰2座,湿地改造1处等。工程等别为Ⅳ等,主要建筑物等级4级,次要建筑物等级5级,临时建筑物等级5级,防洪标准为**年一遇。标段:1个。项目概算静态总投资为**9万元。建设地点:横河镇大山村。 2.1本标段招标范围为挡墙、道路、桥梁、景观等工程,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相应概算投资约**9万元。招标控制价:******3元。计划工期**0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对应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拟派项目负责人应持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应持有省级及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在投标截止日不得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中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项目招标文件(含图纸)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潜在投标人登录“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自行下载。 4.2 潜在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前应办理交易主体信息登记,具体登录“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主体登记”栏目进行操作。
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下同)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年**月**日**时**分】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年**月**日**时**分】
5.2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电子投标文件采用网上递交的方式,上传至“宁波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 5.3 逾期完成上传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慈溪市横河镇人民政府
地址:慈溪市横河镇龙泉东路**号
联系人:孙工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慈溪市诚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慈溪市新城大道北路****号辰佳大厦6楼
联系人:徐工
联系电话:****-********
监管部门:慈溪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