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宁海县农村生活污水建设工程(三期)-跃龙街道元峰村(石舌章)已由宁海县发展和改革局批准建设,项目代码宁发改投资〔****〕**8 号,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 **0%,项目业主为宁海县跃龙鹏程城市开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招标人为宁海县跃龙鹏程城市开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委托代理机构为浙江海辰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宁海县跃龙街道元峰村(石舌章)。 2.2建设规模:原有砼路面拆除开挖,铺设污水管网总长度约****5米,D**0塑料清扫口****座,Φ**5塑料清扫井**0座,Φ**5污水塑料井**8座,Φ**0污水塑料井**2座,Φ**0塑料井**座,**0x**0消力井1座,****x****闸阀井1座,**0x**0钢筋混凝士倒虹井4座,4m3玻璃钢化粪池**座,**m3隔油池1座,提升井2座等项目;铺设完成后道路修复总面积约****.**m2,修复结构采用混凝土层+碎石层+原土回填密实、夯实。 2.3标段划分:1个标段。 2.4项目概算总投资为:**8.**万元。 2.5招标范围: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2.6招标控制价:**0.****万元(不含甲供材料)。 2.7计划工期 :**0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对应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有效期内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在投标截止日不得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中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项目招标文件(含图纸)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潜在投标人登录“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自行下载。 4.2 潜在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前应办理交易主体信息登记,具体登录“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主体登记”栏目进行操作。
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下同)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年**月**日**时**分】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年**月**日**时**分】
5.2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电子投标文件采用网上递交的方式,上传至“宁波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 5.3 逾期完成上传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海县跃龙鹏程城市开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宁波市宁海县跃龙街道人民大道**号
联系人:余先生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浙江海辰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宁海县竹山南路8号
联系人:王工
联系电话:****-********
监管部门:宁海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