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编号: | JY**JX******** |
| 项目名称: | 湖口县、彭泽县、濂溪区四处资产租赁经营权 |
| 标的名称: | 彭泽县沿江路**号4、5号门面,挂牌价**5.**元/月 彭泽县沿江路**号6号门面,挂牌价**2.**元/月 濂溪区姑塘镇高垅乡蛤蟆石分站房二层,挂牌价2,**9.**元/月 湖口县金砂湾工业园服务局对面办公楼(原金砂湾站房办公楼),挂牌价6,**0.**元/月 |
|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 | 转让标的企业名称: | | 所在地区:江西省·九江市·市辖区 | | 经济类型: | | 所属行业: | | 注册资本:万元 | | 法定代表人: | | 职工人数:人,其中,在编:人,在岗:人,需安置:人。 | |
| 资产状况: | | 以下数据出自评估报告数据,评估基准日: | | 资产总额:万元,其中固定资产:万元,流动资产:万元,无形资产:万元,其它资产:万元 | | 负债总额:万元,净资产:万元。 | | 以下数据出自最近一期财务报表,报表日期:,报表类型:。 | | 资产总额:万元,负债总额:万元,净资产:万元,营业收入:万元,利润总额:万元,净利润:万元 | | 以下数据出自审计报告: | |
| 信息披露期: | 信息披露首日:****年**月**日 信息披露期满日: ****年**月**日 |
| 延期处理方式: |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受让意愿人,则不变更挂牌条件,延长挂牌期**个工作日。 |
| 项目简介: | 1、湖口县金砂湾工业园服务局对面办公楼(原金砂湾站房办公楼)三年期租赁经营权,面积约****.**㎡,挂牌价****元/月,竞租保证金1万元。 2、濂溪区姑塘镇高垅乡蛤蟆石分站房二层三年期租赁经营权,面积约**4.**㎡,挂牌价****元/月,竞租保证金0.5万元。 3、彭泽县沿江路**号4、5号门面三年期租赁经营权,面积约**㎡,挂牌价**5元/月,竞租保证金0.1万元。 4、彭泽县沿江路**号6号门面三年期租赁经营权,面积约**㎡,挂牌价**2元/月,竞租保证金0.1万元。 |
| 重要信息披露: | 1、本次招租房产按现状出租,以总价招租,面积仅供参考,面积数据如与实际不符,不影响成交和成交价格。 2、经营项目须经出租方认可,经营期间,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不得变更经营项目。 3、承租人如对房屋进行装修,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装修所需全部费用均由承租人承担。 4、租金按季缴纳,先交后用,每季首月五日前,应付清本期租金。 5、招租房产租赁期限为三年;招租房产租赁押金为三个月租金,由出租方保管,不计利息;租赁期满,合同终止,若无承租人应承担违约责任的情形,则可全额退还(不计利息)。 6、竞租成交,承租人不得反悔,且须在五日内付清全部款项,否则按违约处理,保证金不予退还。 7、竞租成交确认之日起,承租人须在五日内与出租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8、承租经营期间,水电、煤气、物业管理等一切费用和安全责任等均由承租人承担,并与出租方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 9、承租人应按约定及时缴纳租金,承租人逾期一天支付,应加收当年全年租金的1%;逾期**日未支付租金,将视为无条件退出,出租方可无偿收回资产,且无须支付任何费用。 **、承租经营期间,未经出租方书面许可,承租人不得转让、转租、转借给第三人,否则出租方有权收回房产,所交租金及保证金不予退还。 **、因政府规划调整,需要拆除、征用、提前收回或改造拍租标的全部或部分,并造成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但政府有补偿的,属业主享有的归出租方所有,属经营、装修补偿的归承租人所有。 **、租赁合同期满,承租人所投入的装修连同房产应无条件返还出租方,且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补偿。若出租方重新组织公开招租,同等价格条件下,承租人可享有优先承租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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