垣曲县自然资源局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
公
告
经垣曲县人民政府批准,垣曲县自然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
出让 1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规划指标要求
面积
(平方
米)
加价幅度
用途及
年限
起始价
保证金
建筑
限高
编号
位置
(万元/
宗/次)
建筑
(万元)
(万元)
建筑
绿地率
容积率
(米) 密度
新城镇
古堆村、
皋落乡
****6 工业用
地/**
****.**0
0
****-9
东山村、 ≥0.5
县林场、
皋落林
≤** ≥**% ≤**% ****.****
**.****
8
场
宗地坐落及实际位置依坐标和土地现状为准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
法律法规另行规定外)均可参与竞买。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设有底价,按照价高
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
申请人可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到垣曲县
自然资源局一楼利用股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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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申请人可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到垣曲县自然资源局一楼利用股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
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 ****年 **月 **日 **时。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
我局将在 ****年 **月 **日 **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垣曲县自然资源局
一楼利用股,挂牌时间为:****年 **月 **日 8时至 ****年 **
月 **日 **时(不含法定节假日),报价时间同时截止。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挂牌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的转入现场
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二)实际可占用面积以规划部门规划面积为准。
(三)本次宗地挂牌起始价不包括契税印花税,以上税费由
受让人另行缴纳。
(四)本次宗地挂牌为地表可利用面积,地下矿产归国家所
有,未经有关部门允许不得私自开采。
(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相关规定,如在
建设中发现其它文物遗存应立即停工进行现场保护,并第一时间
联系垣曲县文物局进行文物调查。
(六)根据运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进一步推进装配
式建筑发展的通知》要求,****-9号宗地装配式建筑面积达到
总建筑面积的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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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根据《山西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进一步明确电动车自行
车停放场所规划管理和配件要求的通知》要求。****-9号宗地
按照该文件要求执行。
(八)****-9号宗地为单独选址项目,成交后由受让人提
供相关费用票据。
(九)本公告未尽事宜详见相关出让文件。
(十)如挂牌公告的内容与挂牌出让文件的内容出现不一
致,以挂牌出让文件为准。
(十一)本次出让不接受电话、邮寄口头竞买申请。
(十二)本公告及相关出让文件解释权归垣曲县自然资源
局。
八、保证金的交纳
1、开户名:垣曲县自然资源局
开户行:山西垣曲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历山路分理处
账 号:********************5
行 号:************
2、开户名:垣曲县自然资源局
开户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垣曲县支行
账 号:******************
行 号:************
3、开户名:垣曲县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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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垣曲县支行
账 号:****************0
行 号:************
4、开户名:垣曲县自然资源局
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垣曲支行
账 号:************
行 号:************
九、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 垣曲县自然资源局
联系电话: ****-******9
联 系 人: 张先生 王女士
垣曲县自然资源局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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