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湖南省衡阳市常宁市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二〇二四年新增)(二〇二四年,省级配套资金) 已由 常宁市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 以 常发改招【****】 ** 号 (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常宁市农田建设事务中心 ,建设资金 来自 省级财政配套 资金 ( 资金来源),招标人为 常宁市农田建设事务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为 长沙升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 湖南省衡阳市常宁市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二〇二四年新增)(二〇二四年,省级配套资金)施工 。
2.2 建设地点: 常 宁市洋泉镇、胜桥镇、八一村
2.3 建设规模(项目工程等别、建筑物级别、项目特性、总投资额、总工期等) : 本项目 根据衡发改投【 ****】**号《衡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转发下达****年增发国债第一批项目清单的的通知》文件及衡农发 【 ****】**号《关于湖南省衡阳市常宁市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二〇二四年新增)(二〇二四年,省级配套资金)初步设计的批复》建设高标准农田1.4万亩(其中新增建设0.6万亩,改造提升0.8万亩),本次建设任务为1.4万亩的增加建设内容 。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防渗加固山塘7座,修建电灌站1座,衬砌渠道8.**公里,田间道路2条0.**公里。
2.4 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相应计划工期:
2.4.1招标范围: 湖南省衡阳市常宁市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二〇二四年新增)(二〇二四年,省级配套资金)施工,(具体以工程量清单和图纸为准) 。
2.4.2工期: **日历天
2.4.3标段划分:
本 项目 共 1 个标段 进行招标 , 标段划分详见下表:
| 标段号 | 实施地点 | 标段内容 | 最高投标限价 |
| 一标段 | 洋泉镇乐元村、坦冲村、西南村、两益村、庄泉村、东塘村、新石井村、陈桥村、泰山村、土桥村;胜桥镇竹和村、相丰村、合泉村、前进村、株树村、高峰村;兰江乡八一村 | 防渗加固山塘7座,修建电灌站1座,衬砌渠道8.**公里,田间道路2条0.**公里 | **6.****** 万元 |
2.5 质量要求: 达到湖南省高标准农田建设合格标准(DB**/T**6-****)标准 及规划设计方案的要求 。
2.6 投标人可以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2.7 其他要求: / 。
3 .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持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投标人必须是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湖南省智慧住建云” 或 “水利部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 或 “湖南省水利建设市场综合监管系统” 建立信用档案的市场主体单位。
3.3 投标人必须具备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 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能力。
3.4 本项目对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不作资格要求。
3. 5 拟任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注册在本投标单位的 水利水电工程贰级及以上 建造师,具有 水行政主管部门 颁发或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 在职员工 ,无在建项目(同一施工项目负责人不能同时在两个及以上的工程项目上担任施工项目负责人;无在建项目指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期,无在建未完工项目或已中标(以网上发布中标 候选人 公示为准)未开工项目,以及符合《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第九条规定的其他情形)。(适用各类 农田建设项目、工程 项目)
3. 6 拟任技术负责人具有 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中级 及以上 技术职称,且为投标单位 在职员工 ;
3. 7 拟任专职安全员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或核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为投标单位 在职员工 ;
3. 8 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3.9 受到湖南省 内相 关 行政主管 部门取消投标资格 及 以上处罚并在有效期内的从业单位和从业人员,以及被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 主管 部门列入拖欠工资“黑名单”并在有效期内的从业单位和从业人员,禁止参与本次投标。
3.1 0 其他: 3. **.1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项目投标。违反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 **.2 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其参与投标活动。
3. **.3 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根据湖南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人员履约管理的通知》(湘农办函[****]**4号)文件实行考勤,达不到考勤要求的将其违约行为作为不良行为予以记录并公布。
3.**.4 投标申请人的法人授权委托人须为项目负责人,从投标开始持续到项目实施直至本项目竣工验收结束,应为同一人。
4 . 招标文件的获取及修改、澄清答疑发布
4.1 请有意参加的投标人从 **** 年 ** 月 ** 日~ **** 年 ** 月 ** 日 ** 时止(北京时间)在 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 通过网络下载 的 招标文件、图纸 及 工程量清单与书面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
4.2 投标人须先在 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平台(网址:http:\\ggzy.hengyang.gov.cn\) 按交易指南专区企业注册操作说明进行注册并获取CA证书后在交易平台中下载招标文件(如有问题请联系: ********** )。
4.3 招标人对招标文件、 图纸及 工程量清单的修改、澄清答疑在 在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网上发布,投标人自行下载。
5 . 投标担保
5.1 需递交投标担保: 详见招标文件的规定 。
6 . 投标文件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 年 ** 月 ** 日 ** 时 ** 分(北京时间),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 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网址: http:\\ggzy.hengyang.gov.cn\ )在线递交投标文件并完成在线签到。
6.2 电子投标文件解密时间为发出解密指令后,( ** )分钟内完成。
6.3 开标地点:招标人在 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不见面开标大厅 (网址: ****** )上公开进行开标,所有投标人均应当准时在线参加开标。招标人同时在 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设置线下开标会场 )。
7 . 评标办法
7.1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 综合评估法I 。
7.2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
8 . 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8.1 本项目招标人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和召开投标预备会。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 . 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行政监督部门为 常宁市农业农村局 ,电话: **********5 。
** . 联系方式
(1)招 标 人: 常宁市农田建设事务中心
地 址: 湖南省衡阳市常宁市泉峰西路**5号
联 系 人: 刘先生
电 话: **********3
传 真: /
电子邮件: /
(2) 招标代理机构: 长沙升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长沙市望城区望城大道**号湘峰广场3栋
项目负责人 : 蔡欣(项目负责人)、周港雄
电 话: ****-********、**********7
传 真: /
电子邮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