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自然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汕自然资公〔****〕**号
经汕头市人民政府批准,汕头市自然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1(幅)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宗地编号 | WG****-** | 宗地 总面积 | ****1.**4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汕头市南山湾产业园HJ-**4-**-****2地块 |
| 出让年限 | **年 | 容积率 | ≤3.0 | 建筑密度(%) | ≤** |
| 绿化率(%) | | 建筑限高(米) | ** | ||
| 主要用途:零售商业用地 | |||||
| 明细用途: | |||||
| 用途名称 | 面积(平方米) | ||||
| 零售商业用地 | ****1.**4 | ||||
| 投资强度 | | 保证金 | ****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4BD****| ******4IB**** |
| 现状土地条件 | 净地 | ||||
| 起始价 | ****万元 | 加价幅度 | **0万元 | ||
| 挂牌开始时间 | ****年**月**日**时 | 挂牌截止时间 | ****年**月4日**时 | ||
| 备注 | 1.本次挂牌出让采用网上挂牌出让方式。 2.商业用地/商务用地/娱乐康体用地(B1/B2/B3)。 3.实用地面积:****1.**4平方米(**.**亩)。 4.主要规划技术指标要求: ①容积率≤3.0,地面以上计容建筑面积≤****3.**2平方米(包括阳台及悬挑实体面积)。 ②建筑密度≤**%,其中塔楼≤**%。 ③建筑限高≤**米。 ④绿地率≥**%。 ⑤停车率≥**% (具有充电设施的停车位应不少于总停车位的**%,并预留建设安装条件的停车位应不少于总停车位的**%)。 ⑥可适当进行地下商业空间开发(增配停车≥**%)。 5.规划建设时应落实汕头市海绵城市建设要求,建设项目年径流总量控制率不少于**%,可透水地面面积比例不少于**%,新建民用建筑须按照绿色建筑标准进行建设,大型公共建筑应当按照一星级及以上绿色建筑标准进行建设。 6.建筑间距和建筑物退缩红线距离应按《汕头经济特区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的规定执行,并满足建筑间距以及消防安全等要求。建筑物、间距、退线等尺寸计算应以建筑物外皮计算。 7.围墙工程应按照通透式围墙进行设计。 8.主出入口的设置应按《汕头经济特区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执行,并应处理好内外交通衔接关系。 9.各类市政管线可接地块周边道路市政管线,接出(入)口原则安排在用地内侧。 **.建筑的造型,在形态、风格、色彩、屋顶和灯光等方面充分考虑城市景观效果,并与周边环境相协调。 **.规划、设计、建设、使用过程应严格落实有关消防、环保、抗震、防噪音等安全生产措施。未尽事宜应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未涉及问题,按《汕头经济特区城乡规划条例》、《汕头经济特区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和《关于〈汕头市南山湾产业园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HJ-**4编制单元东片区)〉的批复》等有关法律规定和技术规范执行。 **.土地出让年限为商业用地**年,自土地交付之日起算。 **.详细规划条件见本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文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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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竞买,自然人、其他组织申请参加竞买的,应当以“拟成立新公司”方式申请。申请人应单独申请竞买,不接受联合申请竞买。
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属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竞买申请人参加竞买的,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准入和外汇管理的规定。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年9月**日至****年**月1日到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点击“交易公告”,也可通过汕头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点击“土地交易”浏览、下载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年**月**日至****年**月1日到汕头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点击“土地交易”向我局提交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年**月1日**时。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年**月1日**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活动在汕头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进行。地块挂牌时间为:****年**月**日至****年**月4日**时整。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本次挂牌出让地块采用网上挂牌出让,若转入现场竞价,采用网上限时竞价方式。
(二)本次网上挂牌出让地块不设底价。
(三)竞得人应自《成交确认书》签署之日起**个工作日内持有关资料与濠江区自然资源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出让合同约定的定金按成交总价款的**%计算。
(四)竞买申请人拟在竞得后成立新公司进行开发建设的,应在竞买申请前登录“广东省企业名称自主申报服务系统”申请取得《企业名称自主申报告知书》,同时应向电子交易平台提交拟成立新公司的企业名称。若竞得,应提交新公司拟成立时间的声明书,声明书应包括:股东组成、出资比例(竞买申请人持股比例不得低于**%)等内容。
土地成交后,可先由竞得人在规定时限内签订出让合同,候新公司按规定完成注册登记后再签订出让合同变更协议变更土地使用权人名称;也可由新公司在规定时限内直接签订出让合同。竞得人应承担项目建设的连带法律责任。
(五)本次网上挂牌出让地块成交后,出让总价款应自土地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个自然日内缴清。
出让价款必须以现款缴交,并不得以其被欠债权相抵扣;逾期未交的出让价款应缴交违约金,违约金按未缴交款项每日1‰的标准确定。出让方催缴后受让人仍不支付出让价款且延期付款超过合同约定交款日期**日的,出让人有权解除合同,受让人无权要求返还定金。
(六)土地交付时间和条件:该宗用地在合同签订后一个月内,由濠江区土地储备中心按“净地”标准移交。若土地未能按期交付,濠江区土地储备中心需向受让人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受让人已支付土地价款每日1‰的标准计算。
(七)本次网上挂牌出让地块应自土地交付使用之日起1年内开工建设,自开工之日起3年内竣工。开工、竣工应按规定向濠江区自然资源局申报备案。逾期开工、竣工的违约金按出让价款总额每日0.1‰的标准收取。
(八)本次网上挂牌出让地块在《中国土地市场网站http://******)进行公告。
(九)竞买申请人参与竞买本宗用地时,应在汕头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先注册广东统一身份认证账号(详见《汕头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土矿交易竞价操作手册V1.3(竞买人)》),注册完毕后进入汕头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参与竞买申请。
(十)本次网上挂牌出让地块的竞买保证金缴交方式详见《汕头市自然资源局 汕头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建设用地使用权与矿业权网上交易规则》和《汕头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土矿交易竞价操作手册V1.3(竞买人)》。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汕头市龙湖区黄河路**号泰安御景江南花园1栋4楼。
联系人:马先生、张小姐。
联系电话:(****)********。
开户单位:汕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请在汕头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上获取。
银行账户:请在汕头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上获取。
汕头市自然资源局
****年9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