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南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通自然资规出告网[****]第**号 | ||||||||||||||||||||||||||||||||||||
| 经南通市人民政府批准,南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2(幅)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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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竞买资格: 竞买人须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开发二级及以上(含暂定二级)资质的境内企业。联合竞买的,联合各方均须具有上述相应条件。竞买人除应提供有效身份证明文件、缴纳竞买保证金外,还应提交《竞买人工商股权登记情况查询资料》等。竞买人在参与土地竞拍过程中,其股东不得违规对其提供借款、转贷、担保或其他相关融资便利等,购地资金不得直接或间接使用金融机构各类融资资金,购地资金不得使用房地产产业链上下游关联企业借款或预付款,购地资金不得使用其他自然人、法人、非法人组织的借款,购地资金不得使用参与竞买企业控制的非房地产企业融资等。在竞买报名阶段,竞买人须申报保证金的资金来源,并对上述要求进行承诺,提供竞买保证金来源情况申报表和承诺书。对存在下列违法违规违约行为的竞买人及其控股股东,在结案和问题查处整改到位前,禁止参加土地竞买活动:(1)存在伪造公文骗取用地和非法倒卖土地等犯罪行为的;(2)存在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等违法行为的;(3)开发建设企业违背出让合同约定条件开发利用土地的;(4)欠缴土地出让金的;(5)在南通市区(崇川区、开发区、苏锡通园区)范围内取得商业、办公、居住用地后,因企业自身原因未按期开发建设的;(6)经市住建局认定存在以下行为的〔①****年以来企业及其关联公司被我市各级地方政府(管委会)、房地产主管部门纳入严重违法失信房地产开发企业名单的;②****年以来企业及其关联公司在我市因拖欠农民工工资、严重质量问题、严重逾期交付房屋等行为引发群体性信访事件和不良社会影响的〕。 | ||||||||||||||||||||||||||||||||||||
|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 ||||||||||||||||||||||||||||||||||||
|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年**月**日至****年**月**日,到南通市自然资源网上交易系统(******)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 ||||||||||||||||||||||||||||||||||||
| 五、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实行网上挂牌出让,通过南通市本级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以下简称网上交易系统)进行。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竞买申请人可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登录网上交易系统提交申请。缴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年**月**日**时。 | ||||||||||||||||||||||||||||||||||||
|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南通市自然资源网上交易系统(******)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 1、宗地编号:R****1 报名时间:****年**月**日 **时**分 至****年**月**日 **时**分; 保证金缴纳时间:****年**月**日 **时**分 至****年**月**日 **时**分; 挂牌时间:****年**月**日9时 至****年**月**日**时。 2、宗地编号:R****2 报名时间:****年**月**日 **时**分 至****年**月**日 **时**分; 保证金缴纳时间:****年**月**日 **时**分 至****年**月**日 **时**分; 挂牌时间:****年**月**日9时 至****年**月**日**时。 | ||||||||||||||||||||||||||||||||||||
|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竞得人不得建设带有私家花园的低层独立式住宅的别墅类房地产开发项目。 (一)R****1地块: 竞得人须在网上竞得后5个工作日(****年**月8日)内向崇川区人民政府指定账户缴纳开工履约保证金人民币****万元(可用同等金额见索即付银行保函替代),并持《网上交易竞得通知书》向崇川区人民政府申请出具履约保证金缴纳等情况的意见(联系人:钱佳 ;联系电话:**********6),逾期缴纳履约保证金的,竞得人须每天按延迟缴纳金额的1‰向崇川区人民政府缴纳违约金。竞得人须在网上竞得后7个工作日(****年**月**日)内完成资格审查,签订《成交确认书》,逾期缴纳履约保证金超过资格审查截止期限的,不予通过资格审查,按照《南通市区经营性用地网上挂牌出让须知》规定处理。在资格审查时须提交房地产开发资质证明、崇川区人民政府出具的意见和市住建局出具的竞得人资格审核意见(联系人:杨绍华;联系电话:**********6)等材料。 (二)R****2地块: 竞得人须在网上竞得后5个工作日(****年**月8日)内向崇川区人民政府指定账户缴纳开工履约保证金人民币****万元(可用同等金额见索即付银行保函替代),并持《网上交易竞得通知书》向崇川区人民政府申请出具履约保证金缴纳等情况的意见(联系人:钱佳 ;联系电话:**********6),逾期缴纳履约保证金的,竞得人须每天按延迟缴纳金额的1‰向崇川区人民政府缴纳违约金。竞得人须在网上竞得后7个工作日(****年**月**日)内完成资格审查,签订《成交确认书》,逾期缴纳履约保证金超过资格审查截止期限的,不予通过资格审查,按照《南通市区经营性用地网上挂牌出让须知》规定处理。在资格审查时须提交房地产开发资质证明、崇川区人民政府出具的意见和市住建局出具的竞得人资格审核意见(联系人:杨绍华;联系电话:**********6)等材料。 | ||||||||||||||||||||||||||||||||||||
|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南通市工农路**0号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开户单位:*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 ||||||||||||||||||||||||||||||||||||
| 南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年**月**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