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平武夷发展集团商务写字楼、南平市绿色产业智慧创新服务中心、南平市智慧水务综合调度指挥和保障中心、南平市智慧文旅综合服务中心全过程工程咨询
答疑澄清(一)
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南平武夷发展集团商务写字楼、南平市绿色产业智慧创新服务中心、南平市智慧水务综合调度指挥和保障中心、南平市智慧文旅综合服务中心全过程工程咨询(招标项目编号:E******************1)招标文件的修改及补充通知如下:
一、删除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前附表-条款号2.2.4-商务部分-企业信用评价-“3、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造价咨询单位)在福建省造价咨询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企业信用分年度(****年度)排名中,得分**0分的得1分,得分在**至**分(含)的得0.7分,**分以下得0.5分。备注:需提供福建省造价咨询企业信用评价系统(网址:******)****年度得分排名网站截屏。”
二、删除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前附表-条款号2.2.4-商务部分-质量考评-“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方)近五年(指****年1月1日以来)造价咨询(指预算编制或结(决)算审核或跟踪审计) 获得福建省级有关部门(或其下设机构)年度质量考评优秀或A类评级的,每单个项目被评定为优秀或A类的加0.4分,满分2分。
备注:以上表彰有效时限为****年1月1日之后,时间以获奖证书或相关表彰发文时间为准。”
三、原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前附表-条款号2.2.1-分值构成(总分**0分)-“投标报价:**分、技术部分:**分、商务部分:**分”。
现修改为:“投标报价:**分、技术部分:**分、商务部分:**分”。
四、原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前附表-条款号2.2.2-“投标报价评分(**分)”
现修改为:“投标报价评分(**分)”
五、原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前附表-条款号2.2.4-“商务部分(**分)-资信评分标准(**分)”
现修改为:“商务部分(**分)-资信评分标准(9分)”
六、原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前附表-条款号2.2.4-商务部分-企业信用评价-注:增加“4)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信用分得分较低的单位确定信用分得分。”
当招标文件、招标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本答疑内容作为南平武夷发展集团商务写字楼、南平市绿色产业智慧创新服务中心、南平市智慧水务综合调度指挥和保障中心、南平市智慧文旅综合服务中心全过程工程咨询(招标项目编号:E******************1)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补充通知将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和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发布。投标人应自行查阅。
招标人:南平高速建设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南平市闽越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年9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