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乐县****-**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挂牌出让公告
编号:LXTK**********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经康乐县人民政府批准,康乐县自然资源局决定在临夏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挂牌方式出让康乐县一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号:该宗地位于康乐县莲麓镇斜角滩村,****7㎡(约合**.2亩)。用途为商业用地,出让年限**年。四址为:东侧为住宅,南侧为莲麓小学,西侧为耕地和住宅,北侧为耕地。
规划条件:容积率≤1.1(不含地下部分的建筑面积);地上建筑面积≤****3.7㎡、地下建筑面积≤****0㎡;建筑密度≤**%;建筑层数≤6层;建筑主体高度:最高**米。
建筑退距:建筑退用地界限按照相关规范退让;绿地率≥**%;停车位≥**6个,公共配建:配建人防工程、管理用房、卫生间等。
挂牌起始价:**.**万元/亩,竞买加价幅度1万元/亩,竞买保证金**8万元(不计息)。
二、竞买人资格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公司、企业或者其他组织和个人,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参加竞买,不接受联合竞买。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竞买申请
(一)本次挂牌公告日期为****年**月1日至****年**月**日。申请人于****年**月**日至****年**月**日下午**时前(节假日除外),到临夏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交易服务大厅(地址:临夏市青年路2号)领取挂牌出让文件及申请报名,本次挂牌出让不接受传真及电话申请。
(二)报名时申请人需提交以下材料:
1、竞买申请书。
2、单位(公司)法人或个人身份证复印件和营业执照复印件。
3、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
4、竞买保证金交纳凭证。
5、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6、竞买承诺书。
五、资格确认
本次出让缴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年**月**日下午**时(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年**月**日下午**时前由康乐县自然资源局确认其竞买资格,获得竞买资格者按规定予以报价。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临夏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多媒体开标室,挂牌竞价时间为:****年**月**日9时至****年**月**日**时。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建筑物退线要求:以规划主管部门出具的土地红线图为准。
(二)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三)本公告内容如有变动以挂牌出让文件为准。
(四)报名时间节假日除外。
(五)此次康乐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由甘肃泰至源拍卖有限公司。
八、保证金交纳
竞买保证金汇入以下账户:
开户单位:临夏回族自治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 户 行:甘肃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夏分行
账 号:**** **** **** **** **
缴款方式:电汇、转账、网银(不支持现金缴付)
九、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康乐县自然资源局
联系人:马宏义(**********2)
代理公司:甘肃泰至源拍卖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延究(**********9)
康乐县自然资源局
****年**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