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充通知(一)
招标项目名称:将乐县****年城市燃气管道老化更新改造工程
招标项目编号:E******************1
致投标人:
一、本项目招标文件第2章第1节投标须知前附表第**.项第**.1/ **.2.1条款编列内容⑥免缴投标保证金形式:c描述有误更正调整为“根据闽建筑[****]4号文结合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优化调整建筑业龙头企业的部分保障措施的通知(闽建筑 【****】**号文)执行及明政办发明电[****]**号文精神,符合要求的企业及三明市龙头企业参与本项目招投标活动可免缴投标保证金”。其余不变。
二、本项目招标文件第2章第1节投标须知前附表第**.第**.2条款编列内容最后添加说明“本项目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的为本单位(企业)在岗人员的社保缴费证明,系指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自本招标项目投标截止之日的上二个月为始点并往前追溯连续缴费累计六个月及以上的社保缴费证明;社保由上级单位统筹缴纳的,还应提供上级单位出具的统筹缴纳证明。企业成立时间(以营业执照为准)至投标截止之日少于八个月的投标人,则提供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自本招标项目投标截止之日的上二个月为始点并往前追溯至成立时间次月连续缴费的社保缴费证明”。
三、本补充通知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招标文件》如有与本通知不一致之处按本通知为准。
四、本补充通知及补充内容将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ggzyfw.fujian.gov.cn)、三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投标人应自行查阅,后果自负。
招 标人:将乐县城乡建设和交通运输局
招标代理单位:福建广福联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日 期:****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