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编号 | G****4HE******6 |
|---|---|
| 项目名称 | 井陉县呈龙钙业有限公司**0%股权 |
| 转让方名称 | 石家庄市裕华区土地城建开发有限公司 |
| 转让行为批准单位 | 石家庄市裕华区人民政府 |
| 转让比例 | **0 |
| 挂牌价格 | 7,**8,**0元 人民币 |
| 挂牌期间 | ** |
| 挂牌日期 | ****-**-** |
| 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 重要信息披露 | 1、井陉县呈龙钙业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万元人民币,现股东为石家庄市裕华区土地城建开发有限公司,工商登记目前暂未变更,成交后转让方配合受让方完成工商变更手续。2、意向受让方如拟报名参与受让,需自行对标的企业进行了解(包括但不限于标的企业负债结构、股权结构、资产状况、业务情况、对外投资、变更登记等方面的风险等),如意向受让方在河北产权市场报名则视为认同标的企业可能存在的风险,成功受让后,受让方不得以标的企业可能存在或潜在的经营风险、财务风险、商业风险、法律风险等理由向转让方和交易机构提出补偿或扣减股权转让款。3、自评估基准日至股权变更登记日期间,标的企业因经营活动产生的损益,由受让方享有或承担。4、标的企业现有债权、债务(含或有负债)以及股权转让过程中的债权、债务(含或有负债),由标的企业享有或承担。5、本次转让标的《评估报告》特别事项说明详见附件,其他备查资料包括《资产评估报告》、《专项审计报告》、《法律意见书》等,可在公告期内到河北产权市场申请查阅。6、公告未尽事宜请自行向转让方咨询。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一、本次交易通过河北产权市场有限公司结算。意向受让方须在公告期内进行线上报名,同时向河北产权市场提交纸质报名材料;于项目挂牌截止日**时前,将交易保证金交纳至河北产权市场有限公司指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意向受让方在公告期间内按规定提交报名登记资料并已缴纳保证金(不计利息),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所涉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等文件及其所披露内容,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本项目转让公告内容及交易标的的现状及瑕疵,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愿全面履行交易程序。本项目在河北产权市场有限公司发生的全部交易费用由受让方承担。二、转、受双方于确定受让方后次日起3 个工作日内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三、付款期限:一次性付款:受让方应于《股权转让协议》生效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成交价款。四、本次股权转让涉及的税、费,由转受双方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各自缴纳;本项目在河北产权市场有限公司涉及的全部交易费用由受让方承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