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转让说明事项 | 1.本项目按现状分标的进行转让。2.本项目挂牌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在本项目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产权交易标的进行全面了解。意向受让方一经提交报名登记并按规定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所披露的内容,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本项目产权转让公告内容(含附件)及本次交易标的的现状及瑕疵,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全面履行交易程序,其受让意向为不可撤销的意思表示,自愿承担由此产生的任何法律与经济责任及所有风险。3.意向受让方须自行对标的所属行政区划相关购房政策文件的有关规定及登记管理部门对标的物的权利人条件是否有特别限制等情况进行了解,确认是否完全符合相关购房政策文件的要求及相关登记管理部门对标的物的权利人的要求条件,如因意向受让方不符合相关购房政策规定及登记管理部的相关要求而导致无法办理权证变更登记的,因此产生的风险及责任由其自行承担。4.本次转让项目标的允许按揭贷款方式支付交易价款(仅限首套房和二套房),转让方指定富滇银行昆明正义路支行进行办理。需银行贷款的报名人须在本项目挂牌公告期到富滇银行昆明正义路支行(银行咨询电话:****-********)咨询,并向银行提交贷款资格审核所需材料(详见附件下载“贷款提交材料清单”),报名人自行确定是否采用按揭贷款方式参与本次交易。5.转让标的相关备查文件请到云交所查阅。6.本项目公告内容及报名截止时间以云交所网站公告为准。7.公告内容来自于转让方的申请和其提供的资料,云交所仅就转让方提供的资料负披露义务,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