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 界首一中新建食堂和宿舍楼项目 的澄清修改公告
一、项目名称: 界首一中新建食堂和宿舍楼项目
二、项目编号: JS****GC****
三、首次发布时间: ****年9月2日
四、澄清修改公告内容:
澄清事项(一)、招标文件内容一: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8)项条款本项目无危险性较大的工程要求删除。澄清事项(二)、招标文件内容二:附录5资格审查条件(项目经理最低要求)提供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拟委任的项目经理近三个月社保缴费证明删除,项目经理不作社保要求。澄清事项(三)、对于9月**日下午**时**分发布的答疑回复内容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为:对招标文件内容进行更正:招标文件内容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2条款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1、投标人应通过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请投标人填写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各方名称,承担工作内容和份额,中小企业合同份额比例要求详见联合体协议书格式,同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2、联合体协议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授权委托书。联合体各成员均需提供。3、招标文件中有关中小企业在本项目承担的工作内容的占比的要求和小微企业在本项目承担的工作内容占比的要求执行《安徽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有关规定的通知》(皖财购〔****〕**5号),预留项目预算总额的**%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4、如投标人非联合体,则需要以小微企业身份参加本项目投标,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更正后内容为:招标文件内容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2条款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详见招标公告。
招标人(签章)
日期: ****年9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