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溪县参洋片区E地块周边路网建设工程
答疑纪要(一)
各投标人:
一、投标人提问及答复:
提问1:(1)Ⅱ级钢筋混凝土排水管(承插口)及机制砂(用于回填、垫层)材料单价低于市场价与信息价,不符合闽建〔****〕9号文第七条第四点规定,请修改;(2)依据闽建〔****〕9号文附件2“施工合同价格调整若干事项”的要求第六条规定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外运运距,按实际运距据实办理结算,本项目包干不符合文件要求,请按文件要求执行;(3)依据闽建〔****〕9号文第四章-合同价格调整中约定“人工费不纳入风险承包范围”,请按文件要求执行。
回答:(1)Ⅱ级钢筋混凝土排水管(承插口)及机制砂(用于回填、垫层)材料单价经市场询价并经审核定价,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2)土方余方弃置详见预算审核单位出具的“市政工程招标控制价编制说明”,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3)本项目招标文件内已约定人工费不纳入风险承包范围,具体详见《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年版)》通用本中通用合同条款第**.1.1人工费价差调整(1)。
二、本答疑纪要(一)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原招标文件有相同或相似内容做同样修改,若与本答疑纪要(一)有矛盾之处的,以本答疑纪要(一)为准。
三、本答疑纪要(一)均在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ggzyjy.quanzhou.gov.cn)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ggzyfw.fj.gov.cn)上发布,投标人应经常浏览以上网站,以及时获知,否则,由此造成的损失投标人应自行负责。
招标人:安溪县市政公用事业发展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中融合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年9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