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玉林公路发展中心****年普通国省干线公路路面养护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 |||||||||||||||||||||||||||||||||||||||||||||||||||||
| 招标编号:E******************1 | |||||||||||||||||||||||||||||||||||||||||||||||||||||
| 1.招标条件 | 本招标项目玉林公路发展中心****年普通国省干线公路路面养护工程(项目名称)施工图设计已由广西壮族自治区公路发展中心和广西壮族自治区玉林公路发展中心(批准机关名称)以桂路规划函〔****〕**号、玉路规划函〔****〕**5号、玉路规划函〔****〕**4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项目业主为广西壮族自治区玉林公路发展中心,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0%,招标人为广西壮族自治区玉林公路发展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2.1项目名称:玉林公路发展中心****年普通国省干线公路路面养护工程 2.2项目编号:E******************1 2.3投资金额:Ⅰ标段:**1.****万元;Ⅱ标段:**4.****万元;Ⅲ标段:****.****万元。 2.4建设地点: Ⅰ标段:本标段项目起点K****+**8位于塘岸镇双背二组附近国道G**1上,终点K****+**0位于塘岸镇石窿冲屯附近国道G**1上。 Ⅱ标段:本标段项目起点K**2+**0位于石录村附近国道G**9上,终点K**5+**4位于北流与陆川交界处国道G**9上。 Ⅲ标段:本标段项目起点K**8+**0位于北市镇长塘村附近省道S**6上,项目终点K**2+**0位于山背村附近省道S**6上。 2.5建设规模: Ⅰ标段:G**1塘岸红绿灯至田龙K****+**8~K****+**0(选段)水泥路面修复养护工程,公路等级为二级公路,路线拟合时速**km/h,路线长2.**5公里,路面宽8.1米及8.5米,路基宽8.5米。此次修复为沥青混凝土路面。本项目主要交通安全设施主要包括交通标志、交通标线、安全护栏、轮廓标、道口标柱、百米桩、里程牌等。 Ⅱ标段:G**9大禄至西罗径K**2+**0~K**5+**4段水泥路面修复养护工程,公路等级为二级公路,设计时速**km/h,路线长 3.**8公里,路面宽7.7米,路基宽8.5米。此次修复为沥青混凝土路面(局部路段为水泥混凝土路面),方案为:7.7米沥青混凝土路面(水泥混凝土路面)+两侧2×0.4m现浇C**水泥砼路缘石(或水沟墙)。本项目主要交通安全设施主要包括交通标志、交通标线、安全护栏、轮廓标、道口标柱、百米桩、里程牌等。 Ⅲ标段:S**6长塘至万龙村K**8+**0~K**2+**0段水泥路面修复养护工程项目起点 K**8+**0位于北市镇长塘村附近,项目终点K**2+**0位于山背村附近,路线全长4.**0km,公路技术等级为二级公路,设计速度**km/h,路基宽度**m。本项目主要交通安全设施主要包括交通标志、交通标线、安全护栏、轮廓标、道口标柱、百米桩、里程牌等。 2.6计划工期:3个标段均为**日历天。 2.7质量要求: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为:优良;达到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8缺陷责任期:自实际交工日期起计算1年。 2.9招标范围:主要建设内容为玉林公路发展中心****年普通国省干线公路路面养护工程施工。(各项技术指标以该工程项目施工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2.**主要技术指标(详见《施工图设计》)。本招标文件载明的主要技术指标若与施工图设计不符,以施工图设计为准。 2.**本项目划分为3个标段: Ⅰ标段项目名称为:G**1塘岸红绿灯至田龙K****+**8~K****+**0(选段)水泥路面修复养护工程。 Ⅱ标段项目名称为:G**9大禄至西罗径K**2+**0~K**5+**4段水泥路面修复养护工程。 Ⅲ标段项目名称为:S**6长塘至万龙村K**8+**0~K**2+**0段水泥路面修复养护工程。 注:每个投标人可对所有标段进行投标,但同一投标人只允许中一个标段。具体规则详见招标文件。 |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
| 4.评标办法 | |||||||||||||||||||||||||||||||||||||||||||||||||||||
|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合理低价法 | |||||||||||||||||||||||||||||||||||||||||||||||||||||
| 5.招标文件获取 | |||||||||||||||||||||||||||||||||||||||||||||||||||||
|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年**月**日 **:** 时至****年**月**日**:** 时(北京时间,下同),由潜在投标人使用账号及密码或企业CA锁登录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办理免费下载招标文件,逾期不能办理招标文件等资料下载。图纸获取方式:登录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免费下载,操作流程与下载招标文件相同。 | |||||||||||||||||||||||||||||||||||||||||||||||||||||
| 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报名、招标文件等资料下载。 | |||||||||||||||||||||||||||||||||||||||||||||||||||||
|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电子化开标说明 | |||||||||||||||||||||||||||||||||||||||||||||||||||||
| 6.1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标、投标、评标。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年**月**日**时**分,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按招标公告第6.2款递交投标文件。 6.2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 数字证书登录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收。 6.3未取得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数字证书(CA)的潜在投标人,应先办理交易主体注册手续,取得数字证书(CA),具体登记方法请登录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数字证书(CA)交叉互认平台(******)。 6.4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可以到本项目招标文件规定的开标地点,也可以登录广西壮族自治区网上开标子系统(不见面),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内用CA数字证书进行解密。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在规定时间内未解密的,视为投标人撤销其投标文件。 其他:/ 6.5如使用广西壮族自治区网上开标子系统,投标截止公布投标人名单后,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点击进入投标文件解密环节,解密时间为**分钟。在解密时间结束前投标人须通过广西壮族自治区网上开标子系统(******)使用个人CA数字证书签到,并使用加密投标文件的CA数字证书解密投标文件。 6.6广西壮族自治区网上开标子系统(不见面)登录方式:各投标人使用IE浏览器(IE**版本)打开登录页面(登录地址:******),使用CA锁或“桂交易移动CA”登录。如首次登录广西壮族自治区网上开标子系统,请根据登录页面的帮助手册设置浏览器及安装网上开标直播插件。使用“桂交易移动CA”投标的操作流程,详见 “桂交易移动CA”APP下载。 6.7以“桂交易移动CA”制作的投标文件,只能用生成投标文件时加密投标文件的“桂交易移动CA”证书解密,以CA锁制作的投标文件,只能用生成投标文件时加密投标文件CA证书解密。 6.8 到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场的人员,需按中心官方网站最新发布的疫情防控要求进场。 | |||||||||||||||||||||||||||||||||||||||||||||||||||||
| 7.发布公告的媒介 |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政府采购网(******)、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及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等网站上发布。 | |||||||||||||||||||||||||||||||||||||||||||||||||||||
| 8.联系方式 | |||||||||||||||||||||||||||||||||||||||||||||||||||||
| |||||||||||||||||||||||||||||||||||||||||||||||||||||
| ****年**月**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