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县****-**号、****-**号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康自然资源告字﹝****﹞ 5 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及《甘肃省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之规定,经康县人民政府批准,康县自然资源局决定挂牌出让康县****-**号、****-**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出让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宗地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见下表)
| 宗地 编号 | 宗地 位置 | 供地条件 | 出让 面积 | 土地 用途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绿地率 | 出让年限 | 竞买 保证金 |
| ****-**号 | 该宗地位于平洛镇中寨村(具体位置以宗地图界址点坐标为准)。 | 现状供地 | **1㎡ (合1.**亩) | 工业用地 | 0.**2 | / | / | **年 | ** 万元 |
| ****-**号 | 该宗地位于阳坝镇龙潭村、二坪村(具体位置以宗地图界址点坐标为准)。 | 现状供地 | ****㎡ (合**.**亩) | 工业用地 | 0.**9 | / | / | **年 | **5 万元 |
二、陇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编号:B****************
三、竞买人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经济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竞买,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不得参加竞买:
1、已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但未按法律法规规定或出让合同约定期限进行开发建设的;
2、拖欠土地出让金尚未交清的;
3、其他有关规定不能参加的。
四、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为有底价出让,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五、竞买申请和竞买保证金交纳
1、有意竞买者于****年9月 ** 日至****年 ** 月 ** 日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竞买申请书》及《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竞买申请确认表》按出让文件的有关要求提交相关资料,向甘肃星锤拍卖有限公司提出竞买申请,领取出让文件。
2、竞买者资格审查完毕后,符合条件的竞买者按出让文件的有关规定缴纳竞买保证金。竞买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年**月 ** 日下午**:**时(指银行交换到账时间)。符合条件的竞买者在竞买保证金到账后,方确定为竞买人,有资格参加竞买。竞买未成交者,竞买保证金在出让会后5个工作日内如数退还(不计利息)。
3、申请竞买人于****年 ** 月 9 日至****年**月 ** 日到陇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大厅办理竞买手续。
六、挂牌出让期限、时间及地点
1、挂牌竞价期限:****年 ** 月 1 日至****年**月1 8 日。
2、报价时间:挂牌竞价期限内的每日9:**-**:**;**:**-**:**。
3、挂牌及报价地点:陇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大厅。
4、摘牌时间:****年**月1 8 日**:**时
5、挂牌出让会地点:陇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多功能厅。
七、出让文件的领取
有意竞买者于****年9月 ** 日起到陇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大厅领取《康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文件(宗地编号: ****-** 号、****-**号宗地)》。
八、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 本次康县****-**号、****-**号宗地均不在城区规划范围内,以核定的规划指标通知为准。
2、即日起申请人可自行现场踏勘地块,费用自理。
3、本次出让宗地按现状出让,出让宗地面积最终以康县自然资源局实际交地面积为准。
4、开发建设必须符合康县城镇建设总体规划、控制性详规和建设条件意见书以及防震等有关要求。
5、本出让公告规定的出让事项如有变更,将发布变更公告,届时以变更公告为准。出让详细情况以《康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文件( 宗地编号: ****-**号、****-**号 宗地) 》载明的为准。
康县自然资源局对本公告有解释权。
特此公告
九、联系方式
1、康县自然资源局
联系人:李主任联系电话:****-******5
2、甘肃星锤拍卖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经理 联系电话:**********0
康县自然资源局
甘肃星锤拍卖有限公司
****年9月 **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