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新县龙门镇吟秋村等3个乡镇4个村土地开发项目
招标公告
1 、 招标条件
永新县龙门镇吟秋村等3个乡镇4个村土地开发项目 以 吉市土整 字[** ** ] 2 2 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县财政资金 ,招标人为 永新县自然资源局 ,招标代理机构为 江西瑞芃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的施工面向国内进行公开 ( 不见面 ) 招标。
2 、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 永新县龙门镇吟秋村、沙市镇涂下垅村、石桥镇长溪村和沿曲村 ;
2.2招标范围: 永新县龙门镇吟秋村等3个乡镇4个村土地开发项目 ,计划建设规模**.****公顷,计划新增耕地面积**.**公顷(水田)。主要包括土地平整、灌溉与排水、田间道路等工程 (具体详见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
2.3 工程预算( 招标控制价): ******4.** 元;
2.4标段划分: 一 个标 段 ( 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 ;
2.5计划工期: **日历天 (具体以签订合同为准);
2.6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合格 标准 ;
2.7结算方式:具体以实际发生量为准;
2.8工程款支付方式:见投标人须知
2.9资金来源:财政拨款
3 、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施工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具备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2)具有有效营业执照证书;
3)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4)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必须执有省级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A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必须执有水利水电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不含临时)注册证和省级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技术负责人必须具备水利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按《关于印发江西省非国有企业高级工程师等3个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的通知》(赣人发〔****〕**号)规定,非国有企业技术职称无效);专职安全员必须执有省级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投标人拟派的建造师、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需提供社保证明,社保证明的时限为连续近6个月(指开标前6个月,不含开标当月),按规定到龄不需缴纳社保的退休人员担任建造师者需提供退休的有关材料原件。拟派建造师应严格按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规范公职人员参与我市工程建设项目投标活动的通知》(吉市管办字【****】5号)文件执行。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
6) 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取消、暂停江西省水利工程投标资格状态;
7 )投标人拟 派 建造师有在建项目但已履行变更手续的,在投标文件中需附经批准的变更手续,建造师变更手续须为投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以前办理的,否则按有在建项目的建造师认定;
8 )投标人必须是已在江西省水利厅通过从业单位信息备案审核,且已办理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含单位公章和法人亲笔签名)的单位 ; 投标文件中企业资质、拟投入人员等均应为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主体http://jxsggzy.cn/web/企业用户库中登记公示信息,否则无效。
9 )根据吉市管办字[****]7号文件规定:信用信息作为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条件,投标人应当通过“信用中国”网站的查询结果《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公共信用信息报告》加盖投标人公章作为资格文件在投标文件中体现,信用报告生成日期为开标截止时间前7日内有效,未提供上述规定的查询结果或经查询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主体的,不得参与本项目 投标 。
**) 根据《吉安市关于进一步强化源头治欠推进工程建设领域落实“吉薪即付”实施方案》(吉办字(****) ** 号)文件规定,投标企业应提供《工伤保险参保和无拖欠农民工工资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详见 招标文件中 附件1)。未按要求提交承诺书或承诺失实的,将视为无效投标,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1 1 ) 其他要求(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4 、 资格审查方法
4.1 均采用资格后审,不设置业绩条件。投标人少于或等于**家的,对所有投标人的投标资格进行审查。投标人多于**家的,评标委员会仅对公开报价暂定得分、全国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等级评分和在赣水利建设市场行为评分相加后,对总得分排名前**的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评标办法内容。
4.2 根据《关于暂停江西省水利建设项目施工和施工监理评标办法中履约行为评价结 果运用的通知》,自 **** 年 ** 月 ** 日起全省水利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取消履约行为评价结果运用。招标文件中评分标准“采用百分制”现修改为“采用 ** 分制”,其中“履约行为评价 5 分”取消,其他评分标准内容不变。
5 、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投标人必须是已在 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水利平台注册账号、上传信息且完成登记, 且已办理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单位。
5.2 凡符合资格条件且有意参加本次施工招标的投标者,请于 **** 年 9 月 ** 日至 **** 年 ** 月 9 日止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网址http://******)下载招标文件 。不清楚或有疑问需咨询的,请致电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客服电话:**0-******0。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 年 ** 月 ** 日 9 时 ** 分, 开标 地点为 吉安市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永新分中心 (永新县将军大道政务服务中心三楼) 。
6.2 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电子版投标文件至电子招标系统中的施工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 有关事项说明
7.1本项目投标保证金金额:******元整,缴纳方式详见招标文件,推荐投标企业使用电子保函。
7. 2 有关本次施工标的解答、澄清和修改等补充材料,将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吉安市 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请潜在投标人随时关注并及时下载有关补充材料。
7. 3 本次施工标投标截止时间 ,如投标人拟投入的建造师存在以下情况的,一经查实视为投标人自动放弃本项目中标候选资格:
1、已参与其他项目投标,且此项目中标候选人尚未公示的;
2、已参与其他项目投标,公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且尚未签订合同的。
7. 4 本次施工标招标将公示开启了投标文件的施工标投标人名称、施工项目负责人姓名及其注册执业证号 、资格审查结果及所有投标人家数 。中标后,施工企业应当与招标人签订《中标项目关键人员到位到岗承诺书》 、 《廉政协议书》 和《水利工程质量终身制授权书和责任承诺书》 。
7 .5 因各级检察机关自****年**月**日起停止对行贿犯罪 档 案查询的工作,故不要求各投标人提供行贿犯罪查询结果,并在评标办法中不作资格审查条件和扣分处理。
7. 6 本项目监管单位为: 永新县 农业农村局
监督电话:****-******2 邮箱:yxgbb******1@**6 . com
7. 7 拟投入的建造师不得为公务员或本单位以外的事业单位人员,一经发现视为主动放弃本项目中标资格。
7.8 评标办法:经评审的合理低价法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吉安市 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 永新县自然资源局
联系人: 刘先生 联系电话: **********6
招标代理机构: 江西瑞芃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 齐 女士 联系电话: **********2
永新县自然资源局
****年9月**日
补充说明:保证金缴纳
本次招标采用虚拟子账户方式网上缴纳保证金,请各投标单位自行在交易系统中生成虚拟子账户,按要求缴纳到对应的子账号。
保证金缴纳银行信息:
1、户名: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永新分中心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永新支行
2、户名: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永新分中心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永新县支行
3、户名: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永新分中心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永新支行
4、户名: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永新分中心开户银行:江西永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