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编号 | GR****ZJ******4 |
|---|---|
| 项目名称 | 废旧水表、废旧阀门、废旧止回阀、废旧伸缩器等一批废旧物资转让 |
| 资产类别 | 其他资产 |
| 转让方名称 | 温州公用事业发展集团瑞安水务有限公司市区供水分公司 |
| 转让标的所在地区 | |
| 挂牌价格 | **0,**0.**元 人民币 |
| 挂牌期间 | ** |
| 挂牌日期 | ****-**-** |
| 交易方式 | 其他 |
| 转让说明事项 | 1.意向方竞买报名时应按照其报名项目信息披露的要求交纳竞买保证金至“浙交汇”平台温州中心的存管银行,操作路径:浙交汇——个人中心——支付订单——确认付款。受让方被确定后,其交纳的竞买保证金扣除其应交交易服务费后的余额转为履约保证金,不冲抵成交款;履约保证金在标的物清运完毕后凭交易合同、转让方出具的移交确认单向温州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申请退回保证金。2.标的的数量以及规格仅作为参照依据,标的物按存放现场实物现状、现质量以实地勘察为准进行拍卖、交付。3.受让方在标的交接过程中应接受转让方出入管理制度,进行车辆人员报备。4.受让方在其被确定后的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交易合同,并于签订交易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将标的全部清运完毕,若逾期则处****元/日的罚款,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5.移交过程中自行安排好搬运设备、搬运人员及运输车辆等,标的交接过程中发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标的移交期间的人员、财产安全责任由买受人自行负责。6.移交过程中,买受人不能以隐瞒、欺骗、弄虚作假等手段擅自超越转让方指定的范围内容,一经发现给予处罚物资原值的5倍以内的罚金。7.本次标的成交后转让方不提供成交款发票。8.因标的物未集中存放而增加的转运费用由受让方自行承担。9.标的物存放地存放的废旧水表、废旧阀门、废旧止回阀、废旧伸缩器等废旧物资数量远超本次转让数量。移交过程中,由转让方随机选择移交的标的物区域,并按照《转让废旧物资清单》上对应的设备名称、规格型号及数量清点物资移交。受让方须按照转让方随机指定的区域有序进行,不得随意挑选标的、不得擅自超越标的接收范围、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接收标的。上述移交时的风险请各意向人参与竞价时请做充分考虑,并保证不会以此为由向转让方提出任何主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