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编号 | G****4SC******3 |
|---|---|
| 项目名称 | 巴中市福地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0%股权转让 |
| 转让方名称 | 巴中市南龛文化产业园开发有限公司 |
| 转让行为批准单位 | 巴中市南龛文化产业园管理委员会 |
| 转让比例 | **0 |
| 挂牌价格 | 1,**5.**元 人民币 |
| 挂牌期间 | ** |
| 挂牌日期 | ****-**-** |
| 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 重要信息披露 | 一、本次评估报告: 本次评估报告不公开,公告期间可查询。1.查询方式及条件:本次评估报告不公开,在征得转让方同意后且意向受让方在项目公告期间交纳相应的保证金后,可以联系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巴中分所进行查询《评估报告》。2.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前需对转让标的进行充分的调查和了解,递交受让申请时须承诺已知晓本次股权转让可能存在的风险和瑕疵并愿意承担,股权成功受让后不得因此可能产生的任何经济或民事纠纷而对转让方和交易机构进行追责和索赔。二、本次股权转让不涉及债权债务处置。 三、本次转让是以净资产为基础对企业**0%股权转让,除此之外,本次转让后若有剩余债权债务由标的企业继续享有和承担,转让方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但转让方未披露债务导致标的企业或受让方损失及转让协议另有约定的情况除外)。 四、本次转让不涉及职工安置。 五、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前需对转让标的进行充分的调查和了解,递交受让申请时须承诺已知晓本次股权转让可能存在的风险和瑕疵并愿意承担,股权成功受让后不得因此可能产生的任何经济或民事纠纷而对转让方和交易机构进行追责和索赔。 六、其他重大披露事项1、福地建筑公司从评估基准日到股权交割日(以工商变更登记为准)期间产生的盈利或亏损由受让方按持股比例享有或承担。2.本次股权交易的标的不存在抵押、担保、质押和司法冻结等限制转让的情形,不附带任何或有负债或其他潜在责任,亦不存在任何针对该股权的争议、仲裁及诉讼等情形。3.产权交易涉及需向有关部门备案或审批的,转受双方应共同履行向有关部门申报的义务。4.标的企业认缴注册资本****万元,实缴**万元,认缴出资日期****年8月**日。本项目成交后由受让方缴纳相应注册资本金(即****万元),具体缴纳时间需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和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进行实缴出资。如因受让方未履行出资义务导致转让方向标的公司、标的公司的债权人承担了补充责任的,转让方有权向受让方追偿,追偿范围包括转让方承担责任的金额及利息、因追偿发生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保全费、差旅费等)5.本次股权转让中涉及的税、费,由转受双方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各自缴纳,股权过户产生的税费及产权交易中涉及的交易服务费,由交易双方各自承担;6.意向受让方如拟报名参与受让,需自行对标的企业进行了解(包括但不限于标的企业负债结构、股权结构、资产状况、业务情况、审计数据、评估数据等方面的风险等),如意向受让方在西南联交所报名则视为认同上述可能存在的风险,成功受让后,受让方不得以标的企业可能存在或潜在的经营风险、财务风险、商业风险、法律风险等理由向转让方和交易机构提出补偿或扣减股权转让款(但因转让方未披露债务导致标的企业或受让方损失及转让协议另有约定的情况除外,受让方有权要求转让方承担该等债务或赔偿损失)。7.转、受双方应当共同配合在获得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出具的产权交易凭证后**个工作日内,配合标的企业办理产权交易标的权证变更登记手续。七、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巴中分所在确认已收到应结算交易价款和转让方、受让方应支付的交易服务费用后5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价款划转至转让方指定账户。 八、其它内容详见包括但不限于《审计报告》、《产权交易合同》(样本)等资料。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在中国境内依法设立并存续的企业法人、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和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2、意向受让方报名时须交纳交易保证金1万元。(保证金交纳时间截止公告到期日**:**,以到账时间为准)3、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本次股权转让不接受联合体受让。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一、本次交易通过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巴中分所专用账户结算。二、转、受双方于成交次日起5 个工作日内签订《产权交易合同》。三、付款期限及方式: 一次性付款:受让方应于《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成交价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