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编号 | G****4SC******4 |
|---|---|
| 项目名称 | 凉山州中小企业信用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0.2%股权转让 |
| 转让方名称 | 西昌永盛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
| 转让行为批准单位 | 云南省戎合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
| 转让比例 | 0.2 |
| 挂牌价格 | **0,**0元 人民币 |
| 挂牌期间 | ** |
| 挂牌日期 | ****-**-** |
| 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 重要信息披露 | 一、本次评估报告:不公开也不备查二、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前需对转让标的进行充分的调查和了解,递交受让申请即表示已充分知晓本次股权转让可能存在的风险和瑕疵并愿意承担一切后果,股权成功受让后不得因此可能产生的任何经济或民事纠纷而对转让方和交易机构进行追责和索赔。三、本次股权转让不涉及职工安置。四、标的公司从评估基准日到股权交割日(以工商变更登记为准)期间产生的盈利或亏损由受让方按照持股比例享有或承担。五、本次股权交易标的不存在抵押、担保、质押和司法冻结等限制转让的情形,亦不存在任何针对该股权的争议、仲裁及诉讼等情形。六、意向受让方如拟报名参与受让,需自行对标的企业进行了解(包括但不限于标的企业负债结构、股权结构、资产状况、业务情况、对外投资等方面的风险等),如意向受让方在西南联交所报名则视为认同上述可能存在的风险和瑕疵,成功受让后,受让方不得以标的企业可能存在或潜在的经营风险、财务风险、商业风险、法律风险等理由向转让方和交易机构提出追责和索赔补偿或扣减交易价款。七、产权交易中涉及的税、费,由转受双方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各自缴纳,产权交易中涉及的交易服务费,由交易双方各自承担。八、在受让方支付完全部交易价款并领取交易凭证后**个工作日内,转让方协助受让方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九、本次股权转让,标的企业股东凉山州发展(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不放弃优先购买权,其他股东均放弃优先购买权。十、产权交易涉及需向有关部门备案或审批的,转受双方应共同履行向有关部门申报的义务。十一、标的企业注册资本已实缴到位。十二、其他事项详见《审计报告》、《产权交易合同(样本)》、《最近一期财务报表》。十三、项目联系人:张老师,联系电话:**********5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一、意向受让方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二、不接受联合体报名。三、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一、本次交易通过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凉山分所专用账户结算。二、转让方和受让方应于成交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签订《产权交易合同》。三、承租方应于《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交易价款。四、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凉山分所在收到受让方支付的交易价款及转让方与受让方应支付的服务费后5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价款划入转让方指定账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