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公安局前湾新区分局崇寿派出所综合业务技术用房建设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宁波市公安局前湾新区分局崇寿派出所综合业务技术用房建设项目已由宁波前湾新区发展和改革局以甬前发改投【****】** 号批准建设,项目代码为 ****-******-**-**-****** ,建设资金来 自 财政 ,出资比例为**0%,招标人为宁波市公安局前湾新区分局,委托代理机构为慈溪市基建审计事务所。项目已具备招标 条件,现对该招标项目 施工 进行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本项目投资估算****.**万元。建设规模:项目用地总面积****平方米,总建筑面积****.**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为****.**平方米,地下****.**平方米。
实施地点:位于宁波前湾新区崇寿镇,场地西侧为直塘江,东侧为云邸华府,北侧为逸湾小筑,南侧为六塘村集中住宅。
2.2招标范围: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围护、桩基、土建、钢结构、装修、幕墙、安装(含给排水、电气、消防水、消防电、暖通、抗震支架、室外电气、室外给水、室外消防水、光伏系统)及室外附属工程等内容(不包含园林绿化工程)等,具体内容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本次招标招标控制价********元。工程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2.3施工总工期:**0日历天。
2.4质量要求:国家施工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标准。安全要求:合格。
2.5标段划分:1个。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宁波市公安局前湾新区分局崇寿派出所综合业务技术用房建设项目(施工)
(一)投标人:
3.1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对应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3.2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有效期内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在投标截止日不得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中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招标文件(含图纸)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潜在投标人登录“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自行下载。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方式:电子投标文件采用网上递交的方式,上传至“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
5.2逾期完成上传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六、其他公告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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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宁波市公安局前湾新区分局
地 址:宁波前湾新区兴慈三路
联 系 人:胡工
联系电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慈溪市基建审计事务所
地 址:慈溪市三北大街**2号四楼
联 系 人:施燕婷
联系电话:**********0
电子邮件:/
监督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