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概况 综治中心食堂管理服务 JSZC-******-NJDL-G****-****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江苏政府采购网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JSZC-******-NJDL-G****-****
项目名称: 综治中心食堂管理服务
预算金额: **7.******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 **7.****万元/年
采购需求:
综治中心食堂管理服务
合同履行期限: 本项目服务期限为一年。当年合同期满后,采购人有权根据供应商的履约情况决定是否与中标供应商签订后续服务合同或另行采购,续签的次数不超过两次,每次1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如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本项目按照以下第(4)种方式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要求:
(1)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货物。
(2)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货物。
(3)本项目通过以下第() 种方式预留部分采购份额采购中小企业货物:
①本项目要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_%。
②本项目要求供应商进行合同分包,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_%。
(4)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执行价格扣除优惠政策,具体详见第四章评标办法与标准。
注:依据南京市财政局“关于在政府采购中推行信用承诺制的通知”,政府采购供应商只需在资格审查环节针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招标文件4.1)要求提供满足相应条件的书面承诺书(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供应商在成交后,应按采购文件要求,将由信用承诺书替代的证明材料在7个工作日内(《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三条)提交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出成交通知书;
第一、确定排序后核查资质审查资料工作由代理机构负责完成,审核结果如实报备至采购人。
第二、如排序第一名提供的文件存在问题,将按市财政局文件的处罚标准执行。
第三、如第一名存在问题不能与采购人订立合同则由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按照排序确定第二名为中标候选人或者由采购人重新组织招标。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具有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经营项目至少包含热食类食品制售)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自本公开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年9月**日**:**
地点: 江苏政府采购网
方式: 供应商登陆“江苏政府采购网”,在网站首页点击“苏采云”→使用CA锁登录系统(新用户需进行“平台用户注册”)→“项目参与”进行登记,在“可参与项目”中选择“我要参与”,参与成功后到“已参与项目”界面中找到该项目下载文件并进行操作。
售价: 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 **:** (北京时间)
地点: 苏采云系统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无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中国共产党南京市江宁区委员会政法委员会(本级)
单位地址:江宁区东山街道上元大街**9号交通大厦
联系人:李金花
联系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南京东来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南京市江宁区府前东路9号万达广场E座****-****室
联系人:丁啸伟
联系电话:**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丁啸伟
电话:**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