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 秀山县洪安河中小河流治理工程 已由 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秀山发改投【** ** 】 **4 号文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河道管理站 ,建设资金来自 争取 上 级补助资金及业主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 **0% ,招标人 为 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河道管理站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该 工程 的监理 进行公开招标 。
2.1 建设地点: 秀山县雅江镇、洪安镇、中平乡境内 。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 : 秀山县洪安河中小河流治理工程位于秀山县中平乡、雅江镇和洪安镇境内,工程措施河段中心线长****9m,从上游至下游分别为3段,分别为中平乡段(中平乡中寨村段)、雅江镇段(雅江镇冷水桥段、雅江镇深冲沟桥段、雅江场镇段、雅江镇红星村段)、洪安镇段(洪安镇平马段),工程主要措施有清淤疏浚、岸坡整治等;其中,河道清淤疏浚长****m;岸坡整治****.**m(左岸长度****.**m,右岸长度****.**m);新(改)建人行桥共3座。清淤疏浚:对洪安镇平马段(P0+**0~P0+**0、P7+**4~P7+**4)进行清淤疏浚,清淤疏浚长度****m。岸坡整治:治理河道中心线长度****9m,岸坡整治****.**m。其中,中平乡中寨村段岸坡整治长**4.**m;雅江镇冷水桥段岸坡整治护岸长****.**m;雅江镇深冲沟桥段岸坡整治护岸长**2.**m;雅江场镇段岸坡整治护岸长****.**m;雅江镇红星村段岸坡整治堤线长**0.**m;洪安镇平马段岸坡整治护岸长****.**m。
2.3 本次招标项目 建筑安装工程费 估算 金额: ****.**万元
本次招标项目监理合同 估算 金额: **.**万元
2.4 招标范围: 本工程所涉及到的所有建设项目的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验收阶段及缺陷修复期阶段等全过程监理服务。监理服务内容包括对整个工程的“三控制、两管理、一协调、一履职”即:质量控制、造价控制、进度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对工程建设相关方的关系进行协调,履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法定的监理职责。
2.5 监理服务期 限 : 从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缺陷责任期满止 ,其中:计划施工工期: **5 日历天,缺陷责任期: ** 个月。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 的资质条件: 具备 水利行政主管部门 颁发的 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 资质 。
3. 1. 2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 业绩、 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1.4.1 项 内容。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
| 招标人: | 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河道管理站 | 代理机构: | 重庆恒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地址: | | 地址: | 重庆市綦江区古南街道中山路7号**5 |
| 联系人: | 王老师 | 联系人: | 幸禹浩 |
|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
| 邮编: | 邮编: | ||
| 联系电话: | **3-******** | 联系电话: | **********5 |
| 传真: | 传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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