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土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公开出让公告
潮公易网[地](****) **号
经潮州市潮安区人民政府批准,潮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潮州市潮安区自然资源局委托,决定以网上公开出让方式出让1(宗)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网上挂牌公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及范围:
| 地块编号 | 宗地位置 | 土地面积 | 土地用途 | 主要规划控制指标 | 挂牌起始价 (万元) | 竞买保证金 (万元) | 增价幅度 (万元) | ||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绿地率 | |||||||
| CA****-D** | 潮安区大岭山产业园规划支二路和规划纵二路交界处东北侧 | ****6.**平方米(折**.**亩) | 工业用地(一类工业用地) | ≥1.5且 ≤4.5 | ≥**%且 ≤**% | ≥**%且 ≤**% | **** | **0 | ** |
出让地块按现状(净地)出让,四至范围见拟出让地块红线图。
二、上述土地出让用途为工业用地(一类工业用地),出让期限为**年,自交地之日起计。有关土地使用条件详见潮州市潮安区自然资源局出具的《建设用地规划条件》(安建规条[****]4号)。
土地估价备案号:******4IA****
三、竞买资格及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提出竞买申请,本次挂牌地块不接受联合申请。竞买申请人须具备的其他要求:
1、截止竞买报名日止,凡有拖欠地价款、闲置土地等行为且未处置完毕的法人、个人及其他组织,均不得参加本次竞买。
2、本宗地的竞得人应于成交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持与广东潮安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订宗地《潮州市潮安区CA****-D**地块“标准地”项目监管协议》(下称《监管协议》,见附件)及相关证明材料,与潮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签订《成交确认书》。
四、开发期限要求:竞得者必须在交地之日起**个月内动工建设,并以书面形式向潮安区自然资源局申报备案;竞得者必须在动工之日起**个月内竣工,同时以书面形式向潮安区自然资源局申报备案。
五、有意竞买者可登陆潮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查询。
六、联系方式
1、交易中心电话:(****)******7
2、委托方电话:(****)******6
潮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