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编号: | ZC**JX******** |
| 项目名称: | 宜春市温汤集镇温泉花苑5幢**1室、**1室、**2室转让(第二次) |
| 标的名称: | 标的1(温泉花苑5幢**1室),挂牌价1,**0,**0.**元 标的2(温泉花苑5幢**1室),挂牌价**3,**0.**元 标的3(温泉花苑5幢**2室),挂牌价**3,**0.**元 |
|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 | 转让标的企业名称: | | 所在地区:江西省·宜春市·袁州区 | | 经济类型: | | 所属行业: | | 注册资本:万元 | | 法定代表人: | | 职工人数:人,其中,在编:人,在岗:人,需安置:人。 | |
| 资产状况: | | 以下数据出自评估报告数据,评估基准日: | | 资产总额:万元,其中固定资产:万元,流动资产:万元,无形资产:万元,其它资产:万元 | | 负债总额:万元,净资产:万元。 | | 以下数据出自最近一期财务报表,报表日期:,报表类型:。 | | 资产总额:万元,负债总额:万元,净资产:万元,营业收入:万元,利润总额:万元,净利润:万元 | | 以下数据出自审计报告: | |
| 信息披露期: | 信息披露首日:****年**月**日 信息披露期满日: ****年**月**日 |
| 延期处理方式: | 无 |
| 项目简介: | 本次公开转让的三套房产为萍乡市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原下属单位市机关事务局小汽车修理队(厂)和市政府机关饮食服务部共同所有,由中心原下属企业萍乡市正基经贸发展公司于****年购买(该公司于****年4月**日被注销)。根据《萍乡市人民政府关于萍乡迎宾馆改革实施方案等**家生产经营类事业单位改革实施方案的批复》(萍府字[****]**号)精神,原市机关事务局小汽车修理队(厂)和原市政府机关饮食服务部已于****年采取机构撤销、人员代管的改革方式,其所属资产由代管单位萍乡市机关事务管理中心代管、处置。 本次公开转让的标的为宜春市温汤集镇温泉花苑5幢**1室、温泉花苑**1室、温泉花苑**2室三套房产,每套房产建筑面积均为**.**㎡,不包含办公家具、电器等设备类固定资产。该三套房产建成于****年,规划用途均为住宅,实际用途均为住宅,土地使用权类型均为出让,分摊土地使用权面积为**.**平方米,地类用途均为住宅用地。温泉花苑小区位于宜春市袁州区古井南路**8号,所在区域周边有玉磐广场、温泉酒店、温汤中心小学等休闲、商住、教育场所,商业繁华度较高、生活便利。 经江西物衡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评估,温泉花苑5幢**1室、温泉花苑5幢**1室、温泉花苑5幢**2室评估价分别为**6.**万元、**.**万元、**.**万元(详见赣物衡房估字[****]第****5号房地产估价报告)。 |
| 重要信息披露: | 1、标的明细: 标的1(温泉花苑5幢**1室)建筑面积为**.**㎡,转让底价为**6.**万元,竞价保证金为**万元。 标的2(温泉花苑5幢**1室)建筑面积为**.**㎡,转让底价为**.**万元,竞价保证金为**万元。 标的3(温泉花苑5幢**2室)建筑面积为**.**㎡,转让底价为**.**万元,竞价保证金为**万元。 2、报名、咨询、标的展示时间 ****年9月4日至****年9月**日**:**时止。 3、竞价方式:网络竞价 4、竞价时间:****年9月**日**:**开始。 |
| | 1、受让方资格要求: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除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无不良记录。 (3)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事件当事人名单不得参加本次标的竞价(登录“信用中国http://******)。 2、意向受让方须在江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ww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