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编号 | GR****ZJ******7 |
|---|---|
| 项目名称 | 丽水市莲都区南明山街道红云苑小区地下非人防车库资产转让——红云苑小区车库C**8 |
| 资产类别 | 其他资产 |
| 转让方名称 | 丽水南城新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 转让标的所在地区 | |
| 挂牌价格 | **2,**0元 人民币 |
| 挂牌期间 | ** |
| 挂牌日期 | ****-**-** |
| 交易方式 | 其他 |
| 转让说明事项 | 1.意向方报名时应交纳:保证金交至指定账户(户名:丽水市廉合产权交易有限公司,账号:************,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丽水市分行),操作路径:浙交汇—个人中心—支付订单—确认付款。意向方经资格确认并交纳全部保证金后获得参与竞价交易资格。受让方被确定后,其交纳的竞买保证金扣除交易服务费后的余额转为立约保证金,将立约保证金存放于出租方指定的账户(不计息),并按转让方书面通知函办理。丽水市廉合产权交易有限公司在项目成交,收到转让方书面通知函后5个工作日内将立约保证金无息原路返还至竞买方的“我的账户”中。2.本次转让标的资产为丽水南城新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坐落于丽水市莲都区南明山街道红云苑小区,共**个地下车库。3.受让方应承诺在标的过户过程中同转让方签署包括《购买协议》在内的相关文本。4.产权交易过程中所产生的包括组织人服务费、所涉及的相关税费等在内的所有费用,由转、受让双方按规定各自承担,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5.标的按实际现状进行转让,并按实际现状交付使用,如遇公告面积、用途和性质等与实际办理有差异时,应以登记机关发证为准,不影响本次转让的成交价和成交关系,不多退少补。6.交付日前的水费、电费及相应的物业管理费、物业维修金等由转让方负责,标的交付时,转让方负责结清相应费用。交付日后的上述相关费用由受让方自行办理水、电、煤等户名开户手续,相关费用自理。7.转让标的房产目前状态为空置。8.受让方可委托中介机构办理过户手续,因代办产生的所有费用均由受让方承担。 |